106岁老人不堪受虐出门寻子
“回去我也捡破烂,自己养活自己。”106岁的王学兴是市区分站有史以来年纪最大的救助对象。王学兴因不堪儿媳、孙儿的打骂,悄然离家出走,到深圳寻找以拾荒为生的儿子王大兵(音)。在深圳,找到了老乡,却找不到儿子。骤然降温了,老乡送他一身厚衣将他送上了开往广州的车。在好心人的帮助下,他辗转到市区分站求助。
进入市救助站,医务科帮他做了全身检查。“身体真硬朗!除了一点点心脏早搏和高血压,没其他毛病。”医务科长邓承标啧啧称奇。
王学兴向记者哭诉,老伴数年前过世,“没有人料理(生活),日子过得很孤单。”他有自己的房子,并不与儿媳、孙子同住,只是每天和他们一起进餐,“吃不饱,总是骂,骂很难听的话,还摔东西。”
王学兴打算回家之后靠行乞和捡破烂为生,在市区分站的帮助下,家乡河南兰考的民政部门将他安置到当地的养老机构。
不幸患脑梗,儿子却卖房跑了
同样不幸的,还有今年64岁的刘井仓,他已奄奄一息。数年前,儿子将家乡的唯一房产卖掉出走。令他无处藏身,他四处寻子,其间脑梗加剧,如今不但半身瘫痪,而且生命垂危。
今年9月1日,刘井仓到市区分站求助,当时身体已非常虚弱,立即转入附近的白云区人民医院抢救。其后,在工作人员多次探视中,他清晰地交代了家乡地址。工作人员查核后发现他是个“空挂户”——房产被出售了,只是他的户籍还未迁出。他在清醒期间,曾向工作人员提及,儿子将房子出售,卷走了所有房款。
“他肯定有不少难言之痛。”工作人员称,虽然刘井仓身体状况甚差,已是大小便失禁,不能自行坐起,偶尔神志不清,一旦他清醒,第一件事总提想见儿子。遗憾的是,他无论如何也想不起儿子的名字和联系方式。
律师说法
遗弃老人最高将获刑5年
“遗弃老人触犯刑法,最高可获刑5年,然而,真正会告自己子女的老人,几乎没有。”广州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朱毅华表示,根据《刑法》第261条,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如触犯该罪,将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朱毅华指出,由于遗弃罪须老人自诉,现实中,出于亲情,很多老人即使遭到子女遗弃,未必愿意将儿女告上法庭。也因此,到救助站求助的老人,救助站也无法替其发起诉讼。
那么老人的子女就可以逍遥法外?“可以在案发地报案。”朱毅华表示,老人从外地来穗,如遭到子女遗弃,老人不但可到救助站求助,还应在被遗弃地报警,在警方的协助下,如其子女愿意将老人接回,原则上不属于遗弃,但老人多次被遗弃,多次报警,就可在法律上予以追究。
朱毅华提醒,在救助站求助的被遗弃老人,可在广州申请法律援助,由司法局指派律师代其向法院提出诉讼,追究其子女承担赡养义务及遗弃责任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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