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观点
强制探望 可能会对孩子造成伤害
赵小星起诉父亲要求“常回家看看”,能否得到法律支持?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孙若军表示,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义务,这种义务不仅是指支付一定的抚养费用,而且还包括从精神上关心子女,包括必要的探望和共同相处。
“探望权目前只是明确给父母行使的,并没有明确给未成年子女。”孙若军表示,如果未成年人的父母关系很紧张,或者父子、母子关系很紧张,如果法律强制探望的话,可能会给孩子造成更大的伤害,比如父亲见面后直接告诉孩子,“我根本就不喜欢你”,这样的话对子女的伤害就比较直接。
孙若军认为,即使是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护法》中,要求子女“常回家看看”,也只是倡导而无法强制。而作为未成年子女,目前还没有权利要求父母一方“常回家看看”。
“因为他是未成年人,没法把控见面后会发生什么,因此,立法上不作出这样的规定实际上是在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利益。”孙若军说。
虽然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但孙若军认为,当未成年子女提出父母一方“常回家看看”的要求时,法官应进行调解,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在不会伤害孩子的情况下,让父母定期探望,这样会有益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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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贵离婚案” 陷入僵局
赵丙贤和妻子陆娟是上世纪90年代初大陆第一批股民,共同完成了资本的原始积累。
2010年初,赵丙贤的妻子陆娟以受到家暴、丈夫有外遇为由,把时任多家上市公司董事长的赵丙贤诉上法庭要求离婚,并提出分割20亿元家产的要求。赵丙贤多次拒不出庭。
陆娟为了让丈夫出庭应诉,于2010年11月29日到赵丙贤所在的中证万融公司,欲抱走该公司的保险箱。随后,赵丙贤以妻子“抢夺公司保险箱”为由报警。
9个月后,警方以陆娟涉嫌抢夺罪刑事立案。此后由于证据不足陆娟被取保候审。
2010年至今,陆娟两次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割20亿元夫妻共同财产,目前该案仍未能进入实质性审理。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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