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案开庭时,戴着头套的小勇出庭。京华时报记者蒲东峰摄
祁某在庭上听判。
5岁的侄子玩儿火,用打火机点泡沫,还不服管教。身为伯母的祁某怒将燃油洒在侄子身上,并用打火机点燃,致使侄子烧伤30%,重度吸入性损伤,经鉴定构成重伤。昨天,祁某被通州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她当庭表示要上诉,称侄子烧伤与她无关。
京华时报记者裴晓兰
起因:孩子玩火不成被指骂人
昨天上午11时许,身高约1.55米的祁某被法警带上法庭,1986年出生的她是两个孩子的妈妈。
法庭上,她没有看到任何家人,见有摄影记者拍照,她用手捂住脸。
法院判决显示,祁某火烧侄子小勇(化名)的时间是去年9月6日晚8时许。祁某曾供述说,小勇是她丈夫的弟弟家的孩子,平时喊她伯母,两家人共同租住在通州区台湖镇的一个院子里。事发当天,她刚给自己的两个孩子洗完澡,去院子东边的房屋找丈夫,想让他看会儿孩子,自己也洗澡。看到丈夫正和别人说话,她就往回走,结果发现小勇和他的小表弟小许在门口,小勇拿着打火机点泡沫玩儿。
“我怕他烧到自己或造成什么其他损失,就说让他别玩了。”祁某说,小勇当时朝她嚷:“屁伯母,你也不是我亲妈,凭什么管我,我就玩儿。”这让她很生气,打了小勇的屁股,并抢走小勇手里的打火机,然后回屋,小勇也气冲冲地和小许回到了自己家。
泄愤:向侄子身上泼燃油点火
“当时我特别生气,好心管他,他却骂我。”祁某曾经供述称,因为她自尊心特别强,小勇骂她对她刺激特别大。她随后到家里放破烂的房子,找到一个装油的绿茶瓶子,她说那是她以前在外面捡的,家里生火、做饭之类的都用那个油引火。
祁某供述称,当时,瓶子里还有3厘米左右高的油量,她随后到客厅拿了一个打火机,来到小勇所在的房间里。当时,小勇和小许都在屋里玩,“之后我就特别冲动,把那瓶油泼在小勇的身上,是从他的头上倒下去的,随后用打火机把他给点着了。”
祁某说,她点的是衣服下角,火当时就着了起来,她慌神了,怕把屋里的小许烧到,她抱起小许就往屋外走,没有管小勇。
小勇随后满身是火地从屋里跑出来,去找在另一个房间的爸爸,呼喊着:“爸爸救救我。”他的爸爸说,当时非常着急,用湿浴巾将孩子身上的火扑灭。
供述:曾说孩子玩火自己引燃
“我一边扑火一边问他是怎么弄的,他说‘是伯母,是伯母’。”小勇的爸爸在证言中回忆说。他急忙将小勇送往医院,途中,他又问孩子是怎么弄的,孩子说:“是伯母用打火机烧的。”
去年9月8日晚,孩子在医院抢救期间,小勇的爸爸报警,称怀疑是祁某点火烧小勇。次日,祁某被羁押。起初,她否认是自己烧了小勇,说自己制止小勇玩火后,抢了孩子手里的打火机就回屋了。约10分钟后,她听见有小孩喊救命,她就出屋直奔小勇的房间,看到地上有燃烧的泡沫,就用脚踩了,随后看到小勇在外面被人用浴巾裹着。她称自己没有看到小勇被火烧的过程,“我分析他是自己玩火被烧伤的”。
去年9月11日,祁某开始做有罪供述,她承认自己用油浇孩子,然后点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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