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你们住在什么地方?
莎莉:我的朋友让我住在这里。
问:你们知道这是刘女士的家吗?她没有让你们住在这儿。
莎莉:可我的朋友让我住在这儿,我的朋友不在,我们没有钱去住旅馆。
问:你们的朋友是谁啊?
莎莉:他是俄罗斯人,刘女士的丈夫是他的朋友。
笔者见到刘女士的丈夫孙先生,他看上去十分疲惫。据孙先生说,这三位俄姐是他的一个俄罗斯客户带来的,只说是三位小姐刚来北京,没有钱住饭店,要在孙先生家里住两天。
然后孙先生的客户便有急事回国了,将三位俄姐留在孙先生家。三位俄姐就不走了,非要在这儿等她们的朋友回来。
俄罗斯小姐找到了“工作”
刘女士与丈夫孙先生为家里来的俄姐闹到了几乎要离婚的程度。一个星期以后两人和好了,原因是三位俄罗斯小姐离开了刘女士的家。在同一幢公寓里另租了房子,她们找到了“工作”。
据1996年1月20日劳动部、外交部、公安部、外经贸部联合颁发的《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第八条要求,外国人在中国就业须持本国职业签证、居留证,入境后,须获取我国省级劳动部门颁发的劳动就业证,方可就业。
笔者很纳闷持旅游签证的俄罗斯小姐找到了什么样的工作。笔者进行了暗访。在暗访中,笔者发现每到夜里,莎莉就和她的两位女伴一起到位于雅宝路附近一家酒吧去“工作”。
那里充满了异国风情,每天夜里在那里“工作”的俄罗斯女人有近百名,有十八九岁的年轻姑娘,也有三四十岁的成熟女人。
衣着袒露华丽,在酒吧里公开与来自世界各地的男人也包括一些中国男人讨价还价。据说“市场价格”是每夜50美元。该酒吧对那些来此“工作”的俄罗斯女人十分宽容,全靠她们招揽生意。
一天夜里,正在酒吧里工作的俄罗斯女人们突然都走了。笔者在门口问其中一位,为什么这么早就离开?那俄罗斯女人有些紧张地说“警察要来”,过了一会儿果然有警车停在酒吧门前。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