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一名19岁花季少女裸死在白云区太和镇一出租屋内,凶手称因为喜欢该少女,欲与其发生性关系但怕其出声,于是跟踪多日摸清少女生活习惯后,趁深夜熟睡潜入房内将其勒死,再实施奸淫猥亵。近日,这名凶残的被告人周文才被广州市中院以故意杀人罪、侮辱尸体罪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2012年5月22日凌晨,白云区太和镇大源上迳南街5巷某出租房内,年仅19岁的少女陈某在其独居的出租屋内被人杀害。陈某此前在一家超市上班,22日中午,陈某的妈妈等待女儿来接替自己的班,见女儿迟迟未来,于是找到女儿住处,却发现门是反锁。陈母发现异常,遂通知家人前来破门,陈某的叔叔看到床底下露出了一只脚,低头一看,发现侄女侧卧在床底下,下身未穿衣服。经鉴定,陈某系被他人压迫颈部导致机械性窒息死亡。另在陈某身上,检验出一名男子的生物组织和DNA成分。
同年6月19日,公安机关在白云区太和镇大源好又多商场附近抓获了重大嫌疑的周文才。周文才承认自己杀人的事实,并声称杀害陈某是“因为我喜欢她,想跟她发生性关系,又害怕她出声,就先把她杀死再强奸她。”据悉,周文才曾于2007年因盗窃罪被判刑,2008年刑满释放。广州市中院一审认为,周文才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侮辱尸体罪,且是累犯,应从重处罚,遂依法对其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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