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秋棉一家在选择放弃治疗时,遭到儿媳强烈反对。尽管这样,杨秋棉与儿子商量后,还是选择放弃。杨秋棉的丈夫罗三良说,因为张大夫和自己妻子是同班同学,他们特别信任张大夫,想着人家也是为他们家好,就放弃了。“现在后悔得很,不知不觉七年过去了,都没办法再回想这些事。”
杨秋棉说,“当年张某还是她们班里的班长,我到现在也想不明白她会是这样的人!我还是觉得不太可能。”虽然杨秋棉不太相信自己的老同学会骗她,但是她还是打电话叫回来在外打工的大儿子,告诉儿子这一情况,让儿子决定是否报案。儿子听后,立即报案。
张某涉嫌
开黑诊所
调查过程中,谈春平又收到网友爆料,称张某一直在开设“黑诊所”。
他在采访中获悉,张某的医术被肯定,医德却备受诟病。她曾是产科主任,有天晚上,有个产妇大出血,医院立即电话叫当时的产科主任张某回医院处理。但张某说自己有事在乡下,医院决定派车去接她,张某却关机了。于是,医院决定撤销张某产科主任职务。不过因为其医术还可以,医院里少不了她,就在今年,她又被提拔为产科副主任。
谈春平昨天又去探访了张某的家,发现已经大门紧锁、人去楼空,“数天前,我们在张某家附近采访,附近的居民、医院内部的护士,都知道这里可以看病。对面一个宾馆的老板还告诉我们,她那里(黑诊所)接待病人有规矩:白天不看病只在晚上看。大概都知道出事了,附近邻居都不愿再谈及此事。”
“婴儿被拐案件”仍在持续发酵。留下的疑问是,张某究竟作案多少起?她为什么要将手伸向自己医院的婴儿?
医院怎变成
一个人说了算
在很多人看来,即使是医院的仪器设备,医护人员若要带出医院,也要履行相应的管理程序,何况带出一个刚刚呱呱坠地的婴儿。但在富平县妇幼保健院,并没有相关规定和执行流程。本应医院作为一个集体,通过各个环节组成的链条来管理新生儿的流动,结果轻易地就变成了张某“一个人”管理新生儿。
据了解,事发当晚,产科还有3名护士当班,但很多医护人员的头脑里甚至没有相关的防范概念。富平县妇幼保健院产科主任高文平说,他们此前对张某的行为确实没有发现蛛丝马迹,“我们也不知道到底有没有责任”。
而在一些大医院,相关的规定非常严格。记者在陕西省妇幼保健院等医院了解到,孕妇分娩顺产时家属可陪同;新生儿出生后会马上戴上“腕条”或“脚条”,写上母亲名字;新生儿从产房到产妇住院楼层的交接都有规定程序;新生儿做检查和注射疫苗等都要有家属全程陪同。这样严格的规定,既是保证婴儿安全,防止“抱错”,也更加明确了医院和产妇家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在西安某医院做了30年助产士的关芳田说:“对于死婴的处理,医院也有严格的制度,对于家属想抛弃的缺陷新生儿,医院都会想方设法交给家属。这些做法都是医院行为,不会也不应该允许医护人员个人私自处理。”
而上述这些制度,在富平县妇幼保健院都不存在。针对富平县妇幼保健院暴露出的问题,陕西省卫生厅要求全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汲取教训,以此为戒,堵塞漏洞,并立即开展一次医疗安全检查。
医生严重
违反救治程序
富平贩婴案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作为医院,应该由谁对婴儿的健康状况做出决定?
中国卫生法学会常务理事郑雪倩说,在母婴保健法里有几种病可以不让胎儿出生,但胎儿出生后,有没有对他的生命有影响的疾病是需要医生有一个准确的判断,然后向家属做出解释,到底还能不能抢救,可以向家属告知清楚,家属可以有一个选择。
但是,这种情况并不是由妇产科医生来做,孩子生出后,如果他有病的话,应是转到儿科,由新生儿科来对他进行救治和抢救。如果婴儿的疾病不能治,应该由儿科医生签注死亡通知或者是向家属交待病情,是否需要继续治疗,如果婴儿没有救了,家属也可以放弃。
但是,一个妇产科医生去向产妇告知,这是不对的,这是严重违反医疗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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