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美的曾女士到医院做美容手术,不想术后面部变形,不仅没变美反而变丑,曾女士为此将北京北医三院上地门诊部告上法院,索赔16万余元。今天海淀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曾女士说,2011年1月26日,她到北医三院上地门诊部咨询,门诊部诊断“面部皮肤松弛、面部多脂”等,医生称可以做手术,术后会有满意效果。她于次日进行手术。术后,她发现手术结果与美容预期以及医生的介绍大相径庭。
曾女士说,这次手术导致她左侧面神经损伤、嘴角歪斜、耳屏畸形、颧部皮肤粘连等面部相貌受损,为此她曾到成都、北京、上海等地数家医院寻求治疗,对于面神经损伤,医生建议理疗观察,完全恢复已无可能。
今天上午,曾女士亲自到庭应诉,为避免别人看到自己的脸,她还特意戴上了口罩。
曾女士说,近一年来,她多次与被告协商,但被告却以种种理由拖延、推诿,无奈之下只好起诉。“被告应当综合考量顾客需求及个体实际情况,术前应充分告知手术目的及风险。”
门诊部表示,该机构是按照双方手术前确定的手术方案进行的手术,曾女士的伤口愈合良好,该机构也没有违反医疗美容常规的过失行为,实施美容手术前医生已经履行了相应的告知义务。
“针对个人审美观点的差异,不一定可以满足每个人的审美”,被告门诊部称,“手术前常规检查正常后,在手术中和手术后都没有出现异常的情况,复查时原告的面部有凹坑,医生医嘱可以修复,这一点在手术知情同意书中就有提示此风险。”
被告门诊部强调,该机构不存在违规的问题,故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请求法院驳回曾女士的诉讼请求。
截至记者发稿时,庭审仍在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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