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家乡,陈有强种菜,会友,陪伴妻子,度过了平静而充实的大半年。2012年春节,他给每个孙辈都准备了200元的红包,金额是往年的4倍。
春节后不久,越来越虚弱的陈有强终于住进了县里的小医院,但只进行补液、止痛一类的舒缓治疗。2012年3月22日凌晨,陈有强陷入昏迷。母亲打电话问陈作兵,要不要切开父亲的气管,上呼吸机进行抢救?陈作兵思考了片刻,说不要打扰父亲,让他安静地离开吧。三个小时后,陈作兵赶到医院,父亲已经去世。
陈作兵认为,虽然化疗可能延长一些时日,但副作用会使病人缠绵病榻,降低生命质量。父亲虽然放弃治疗,但在临终前一年做了所有想做的事,了无遗憾地平静离去。他敬佩父亲的勇气。可是,很多人批评他身为医学博士却放弃救治父亲,是“不孝之子”。
加拿大女士赴瑞士安乐死 美国35州可“自然死”
“尊严死”在中国是个比较新的概念,经常有人将其与“安乐死”混为一谈。对此,罗点点解释说,“安乐死”是指人为地无痛苦地提前结束无质量的生命,而“尊严死”则倡导既不提前,也不延后,自然的舒适的死亡,核心理念是“自主选择”,即不论是放弃治疗,还是全力救治,只要是临终者自己的决定,便符合“尊严死”。其实,“尊严死”介于“过度抢救”与“安乐死”之间,不管是安详地“等死”,还是医生协助下的“自杀”,都是对临终者自主选择权的尊重,在这个意义上有相通之处。
今年4月12日,72岁的加拿大温尼伯人苏珊·格里菲斯飞往瑞士,请那里的一个非盈利机构帮她实现安乐死的愿望。格里菲斯患有多系统萎缩症,不能根治,无法缓解,只会不断恶化。[align="center"]
多系统萎缩症患者会丧失运动技能,平衡力会受到影响,时刻受到病痛侵蚀。格里菲斯每隔几小时都会服下强力止痛药,每晚都会因为疼痛而惊醒。她不能骑自行车,不能开车,不能打网球,不能与孙辈们一起吃晚饭,甚至不能安安稳稳地坐下来听一场演唱会。
“这种难以治愈的多系统萎缩症持续了10年。最终,我将会毫无意识地躺在床上,让照顾我的人替我‘照顾’我自己的身体。我不想这样死去。”由于加拿大不允许辅助性自杀,格里菲斯决定前往瑞士结束自己的痛苦。她给加拿大的国会议员们写了一封信,恳请重议“医生辅助性自杀”的合法性。
上飞机前,格里菲斯与亲友们一一拥抱诀别。现场的录音中很难分辨出她们是在笑还是在哭。4月25日,她在瑞士走完了自己的人生。
早在1976年8月,美国加州首先通过了“自然死亡法案(Natural Death Act)”,允许不使用生命支持系统来延长不可治愈患者的临终过程,也就是允许患者依照自己的意愿自然死亡。到目前为止,美国35个州都通过了“自然死亡法”。在那里生活的人们只要愿意,都可以通过签署“生前预嘱”,按照个人意愿选择病危或临终时要或不要哪种医护治疗方法,包括使用或不使用生命支持系统。
中国:“尊严死”选择权只属于富人?
在中国,与罗点点的婆婆和陈作兵的父亲不同,更多的人在生命末期经受了健康者难以想象的痛苦。作家巴金最后的六年时光都是在医院度过的,先是切开气管,后来只能靠喂食管和呼吸机维持生命。周围的人对他说,每一个爱他的人都希望他活。巴金不得不强打精神表示,再痛苦也要配合治疗。但巨大的痛苦使巴金多次提到安乐死,还不止一次地说:“我是为你们而活。”“长寿是对我的折磨。”
乒坛名宿庄则栋今年2月10日因癌症病逝。2012年11月3日,做了第20次手术的他说:“肝脏已有八分之七被癌细胞夺去,微弱的生命仅靠其余八分之一在维持。”其医疗团队的郑医生透露:“他是想有尊严地安乐死,但我们医生不能这么做,绝不放弃。”
对中国来说,如果辅助性自杀的“安乐死”还显得比较超前,那么类似美国“自然死亡法”的“尊严死”离我们有多远?罗点点等人创建的“选择与尊严”网站起初遭到了人们的冷遇,不过越来越多的人正在接受对于死亡的理性讨论。两年来,已有9580人在该网站完成了“生前预嘱”。罗点点还计划建立中国生前预嘱注册中心。
然而,中国是一个发展不平衡的复杂的国家,讨论问题不仅要面对传统和伦理,还要承认现实的无奈。在网友的争论当中,除了支持“尊严死”和坚持竭尽全力治疗到最后一刻的两种观点外,还有第三种观点:“穷人有选择的余地吗?那都是富人的事。”微博网友“51哈利路亚”这样说。目前,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仍未根本解决,医生与患者之间的不信任依然存在,对不少弱势人群来说,获得了正常就医的权利之后,才能去考虑何时放弃治疗。“尊严死”的前提是“尊严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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