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韶关7月11日电(李凌 汪次安)广东韶关乳源瑶县茶坪村男子赵拉高,长期游手好闲在村里偷鸡摸狗,更经常虐待父母,在一次与弟弟的争吵中又暴打弟弟和父母,被弟弟持刀砍死。记者11日从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访获悉,该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杀死哥哥的被告人赵德当有期徒刑15年,以帮助毁灭证据罪判处被告人赵西担、赵才美(赵德当父母)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弟弟赵德当杀死哥哥后,在父母的协同下清理了现场,并与父亲一起将哥哥的尸体抛弃荒野。案件发生后,赵德当的4位姐妹和27位村民联名签字画押,连同村委和村小组向法院递交《刑事谅解书》,认为死者赵拉高品行很坏,小偷小摸行为严重,且长期虐待父母,是死有余辜,请求法院对3名被告从轻处罚。
2012年7月10日晚,被害人赵拉高在亲弟弟赵德当家里喝酒聊天时发生争执,弟弟便将父母叫到家里与哥哥论理。见父母劝阻,脾气一向粗暴的赵拉高便殴打母亲,弟弟赶紧上前拦住,于是兄弟俩打了起来,父母亲却因害怕躲进房间内。
打斗中,赵德当跑进自己房间,拿出一把开山刀回到客厅,持刀砍了赵拉高头部几刀,将哥哥砍倒在沙发上。
赵德当砍完后走进母亲的房间,告诉父母自己砍伤了哥哥。“母亲问我哥哥死了没有,我当时也不知道,于是回到客厅,看到哥哥还躺在沙发上动来动去。这时,我想到哥哥平时好逸恶劳偷鸡摸狗,且长期虐待父母,于是又持刀砍了他喉部位一刀。”赵德当在庭上陈诉道。而正是这一刀,致赵拉高当场死亡。
当赵德当的母亲得知大儿子被砍死后,表示像这样没用的儿子死了就算了,将他丢到村外去。随后,一家三口用水清洗现场的血迹,并将赵拉高尸体包裹好,再由赵德当与父亲抬到离村子一公里左右的水电站丢弃。
韶关中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赵德当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并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赵西担、赵才美明知赵德当已将赵拉高杀害,仍然帮助处理并丢弃尸体,其行为均已构成帮助毁灭证据罪。三被告犯罪后明知他人已报案而未逃离现场,在公安机关传唤其协助调查后亦主动配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属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鉴于被害人有一定的过错,且得到被害人其他家属及部分村民的谅解,可酌情对三被告人从宽处罚。据此,依法做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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