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的征婚广告
从良妓女的征婚广告
1922年2月19日上海《民国日报》载文《堕坑妓女登报征夫》,内提一位黄氏名雪花的香港妓女,年方廿一,才貌双全,厌弃烟花生涯,生出从良意愿,特刊广告如下:
自维陋质,少堕烟花。柳絮萍轻,长途浪遥。
茫茫恨海,谁是知音?黯黯情天,未逢侠士。孽缘已满,夙债堪偿。
无奈未遇知音,难奏求凤之曲。每念红粉飘零之苦,同抱天涯落拓之悲。
好景无多,名花易谢。雅不欲托报章而择配,登告白以求凰。
翻觉红粉颜羞,难免文人讥讽;奈何东皇力薄。可恨护花无方。
章台作客,大半征逐风尘;惜玉怜香,总之花丛稀见。
叹年华之逝水,付夙恨以何如?
若蒙君子如司马之多情,小妹具文君之慧眼,不弃花丛贱质,请速惠临。
被招者,以二十二至四十三岁为合格,身价(赎身费)二百二十元,条件面订。
(上世纪20年代,大城市物价逐趋平稳,一圆银元换算成今日的购买力,约在90~110元之间。当时普通工人月工资一般为15~20元,实习生临时工10元左右,月收入超过50元,就已达到小康水平,100元以上,则进入中产阶层。像20年代初陈独秀任北大文科长,月薪400银圆,实际购买力相当于今日40000元左右,毛泽东任北大图书馆助理员,每月工资只8圆,也就7、800的样子,所以只能和人合租通铺,大被同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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