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被认定自首并获被害人亲属谅解获从轻
50岁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北京市密云县支行员工罗英河,因琐事口角后杀害前妻。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近日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罗英河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罗英河出生于北京市,大专文化,其前妻曹某比他小两岁,曾是另一家银行某网点支行的行长。两人于1987年1月登记结婚,于2005年9月登记离婚。他们的儿子证言称,父母离婚后还一起住,关系不是特别好,经常吵架。
法院查明,2012年11月6日19时许,罗英河在密云县密云镇的家中,因琐事与曹某发生口角,遂持菜刀击打曹某头部数下,致曹某重度颅脑损伤死亡。后罗英河将曹某尸体肢解,并将尸块分别掩埋。
受审时,罗英河承认指控,他供述称,案发当日,他吃晚饭时与曹某发生口角,“想着这两年发生的事,想教训教训她,就从厨房水池子里抄起菜刀去了客厅”,罗英河说,双方发生争执后,他脑子一片空白,用刀背朝曹某左侧太阳穴抡砸了一下,后又连续用刀背用力朝她头部砸了几下,曹某从沙发上倒在地上,到处是血。见曹某没气后,他清理了屋内的血迹。次日早上,他找邻居借了把铁锹,放在后备箱,随后将曹某的尸体拉出去掩埋。
去年11月7日晨,曹某单位员工为寻找曹某,找到罗英河时,发现罗英河语无伦次,罗英河家楼梯和屋内都有血迹,于是报案。公安机关上门查问,罗英河很快承认自己杀人。
法院认为,罗英河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罗英河在作案后罪行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犯罪事实,应当视为自动投案,投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且鉴于罗英河得到被害人亲属的谅解,对其依法从轻处罚。 (记者邱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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