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二次伤害
案件调查取证过程从头到尾都变成伤害
青年律师罗玉在2009年加入陕西省妇联,成为权益部一名公益律师,主要代理儿童性侵案。在代理铜川“玲玲性侵案”时,罗玉不仅要克制自己在取证过程中遭受地方阻碍的愤怒情绪,“还必须冷静地提醒公安办案人员,要保护和尊重受害人心理的隐私权。”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未成年人的取证记录必须在家属的陪同下才能进行,但在罗玉代理的儿童性侵案中,公安办案人员都是单独对孩子进行取证记录,“其态度的生硬和直截了当,直逼孩子重温噩梦。”
在审理海南万宁小学生性侵案中,一名网友曾用手机拍下当地派出所对6名小学生当日取证的情形,若干名女生蹲在问话室的房檐下等待已经进去的同伴,这名网友随即将照片发到网上,并对派出所的做法提出质疑,而发照片的网友也遭到了人们的谴责,照片随后被删除。
以粗暴简单的方式干预儿童性侵案,龙迪本人也极为反感,一次她参与一起案件,一名警察多次开着警车闪着警灯去受害者家中调查取证,“你这是对孩子的二次伤害”,龙迪终于忍不住对警察大喊。更有甚者,在另一例教师对学生的性侵案审理中,侵害者家属竟然直接冲进了派出所,对正在取证的女学生大声恐吓。
在龙迪看来,这种干预模式,对受侵孩子“从头到尾都演变成伤害”。
他们需要抚慰
修复创伤的关键是家庭持续的支持
在龙迪看来,越是能提供情绪支持,并允许孩子表达自己噩梦的家庭,孩子的心理创伤得到的是一种明显改善,而遭到家长严厉指责和惩罚的孩子,其焦虑、愤怒、 抑郁和攻击行为会越来越演变成一种严重的精神症状。
龙迪认为,好的做法是,父母允许孩子把过去的经历大胆讲出来,并帮助她重新理解以往的经历,化解孩子的羞耻感和罪恶感,赋予过去一种成长的意义。
在辅导“朗朗”和“薇薇”这两个受伤女童经历中,龙迪对来自家庭的支持感触很深。朗朗出事前,父母关系疏离,爸爸爱打麻将,妈妈忙自己的事。出事后龙迪心理介入,夫妇俩认识到孩子受伤害,“自己有相当的责任。”
朗朗的爸爸远离麻将场陪孩子学习,妈妈更是认识到自己以往脾气暴躁。4个月后,当龙迪再见到朗朗时,她不仅已经适应新学校的生活,性格也变得活泼开朗。
与此相反的是“薇薇”。父母不仅回避提及伤害,妈妈更是觉得“女儿给自己丢了脸”。夫妻间相互指责加剧,孩子再次被置于一个情感和生活受忽略的位置,龙迪回访时,薇薇的情况更糟,“其内心创伤的延续令人痛心。”
“受侵儿童能够从家庭成员尤其是父母那里得到足够持续的支持,是修复创伤的关键。”龙迪说。
亟待完善和出台法律保障制度
“除此之外,社会也必须以实际行动保护我们的孩童。”在龙迪看来,国内目前亟待完善和出台对于性侵孩童的法律与保障制度。
1998年,香港在华人世界最先开展以保护受侵儿童利益最大化为准绳的行政、立法、司法改革,这项被称之为“以家庭为中心”的多部门跨专业合作模式,也是龙迪回到内地后,积极推广的主要模式。
在香港,政府的社会福利处均设有儿童临床心理服务科,在警务处内部设有专门的儿童保护科,一旦接到报警,受训的服务科社工和警察会立刻组成调查小组联盟,在调查前,经验丰富的社工会告诉孩子和家长,接下来要做什么,为什么要这么做。若遇年龄较小,而又不善用语言表达的儿童,警员会提供可供穿衣脱衣的人体玩具模型,让儿童辨识被触摸和侵犯的部位。
在针对性侵儿童的治疗医院,龙迪也会经常看到,儿童心理诊室,卡通和漫画,以及遍地的儿童玩具,使诊断室看 起来更像是一个孩子放松和讲故事的地方。回到内地,龙迪一直试图在社区和有关部门,推广这种行之有效的,能规避孩童“二次伤害”的运行机制。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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