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玉林市警方31日向中新网通报,玉林市博白县警方5月30日查处一起故意伤害案,持刀故意伤害3名妇女的叶海燕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通报称,5月30日11时33分,博白县公安局接报警,称在博白镇饮马江二路46号出租屋有人被砍伤,请出警处置。博白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警快速赶到现场,发现现场有3名妇女受伤,衣服被划破,伤口外露。经现场询问,3 名妇女系被一名叫叶海燕的妇女持刀砍伤,并指认叶海燕仍在室内。处警民警向叶海燕出示证件,将其传唤回派出所,并在现场收缴用于砍伤他人的菜刀1把。受伤的3名妇女被送到医院治疗。
经警方调查,5月30日上午11时许,博白县妇女张某(61岁)、梁某(57岁)、覃某(61岁)等人认为2012年叶海燕在网络上污蔑她们所开的旅社为“性交易10元店”,并将她们亲人的照片传到网络上,造成家庭矛盾、名誉受损,为此找叶海燕讨说法,要求赔偿损失。叶海燕用手机拍照,受害人上前阻止,双方发生争执。叶海燕持菜刀将张某、梁某、覃某3人砍伤。其中覃某背部被砍4刀,张某左上臂被砍2刀,梁某左手虎口被砍1刀。经法医鉴定,张某、梁某、覃某3人为轻微伤。
目前,叶海燕因涉嫌故意伤害他人被博白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据记者了解,叶海燕为女权工作者,1975年出生,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人,现居住在广西玉林市博白县。今年5月27日,叶海燕在海南万宁市第二小学门口举着写有“校长,开房找我,放过小学生”的牌子,抗议性侵小学生的恶行,此前,该校校长陈某鹏因带6名小学女生开房被诉。随后,叶海燕“校长开房找我”照片走红,在网络上引发众多网民模仿,以此支持保护女童。
5月30日上午叶海燕在微博上发信息称,房东告诉她有人不让租房子给她,11点41分其发布微博:“现在有四五个女人来我家打我”,随后又发微博称:“麻烦大家帮忙报警,只有我和女儿在家。”12点左右,她又发2条微博,称一共有11个人左右堵在其家门口的楼梯。随后,有人在微博上称叶海燕被警方拘留,引发各种猜测与议论。
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