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
根本措施是留守儿童“减量化”
高志强: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副院长、教授,全国妇联特聘专家
潇湘晨报:湖南留守儿童比例接近50%,这个数字如何理解?
高志强:去年3月至8月,湖南省妇联成立课题组,邀请湖南农业大学多学科专家参与,开展了覆盖全省“十县百村千户”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可行性调研。截至2012年5月31日,湖南省内农村留守儿童占农村儿童总数百分率为44.13%,这可以称为农村儿童留守比率。
潇湘晨报:湖南留守儿童问题在全国范围内有何突出特点?
高志强:湖南是劳务输出大省,留守儿童总量规模大,且外出务工的家长主要集中在珠三角地区,离家距离远,务工距离超过200公里者占78.49%。
潇湘晨报:留守儿童受到安全侵害的现象是否有上升趋势?产生的原因?
高志强:由于全社会都已开始关注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地方政府、学校、社区(村)等均已开始构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农村留守儿童受到安全侵害的总体比例呈下降趋势,农村留守儿童问题事实上并没有某些报道所说的那么严重,主要是极端个案更容易受到关注而已。随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完善以及我国户籍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必将逐步缓解。
农村留守儿童的许多问题还是农村的整体状况问题。不过,农村儿童的家庭教育整体状况一直是比较差的,父母在家的农村儿童也存在监护不力、家庭教育弱化等问题。
潇湘晨报:留守儿童的问题存在多年,从您专业的角度看,政府当前最应该做的是什么?
高志强:实际上,目前针对农村留守儿童所采取的一些措施,诸如登记制度、代理家长制度、关爱服务阵地建设、关爱服务队伍建设等,都是一种补偿性措施,即对农村留守儿童的亲情缺失、家庭教育弱化、监护不力等,通过社会机制实施一定的补偿,但根本措施应该是整体层面的留守儿童“减量化”。
在立法建议层面,我国法律体系的未成年人监护方面的法律责任不是很明确,尤其是出现委托监护行为时没有执法依据,从而出现我们调查中的委托监护人最大年龄87岁的现象。我国法律体系明确的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是其父母,父母外出务工形成了一种家庭结构异化现象:法定监护人长期外出,委托他人代为临时监护,一般为法定监护人承担教育和生活费用,委托监护人承担监管(或看管)职责。
调查发现,母亲外出父亲在家的儿童,问题更严重。绝大多数人支持禁止3岁以下幼儿母亲长期外出,必须长期外出的话必须随带幼儿。所以我们认为对3岁以下幼儿母亲长期外出应给予限制,或者在《婚姻法》中明确3岁以下幼儿的法定监护人责任。
目前,流动儿童密集区的地方政府及相关专家正在研究如何加速农民工进城落户及相关政策的研究,国务院也在统筹考虑城镇化的进程,前景是乐观的。另外,我们还将向省政府建议对家庭困难的农村留守儿童实行生活补贴制度。已于“两会”期间由省妇联向省人大提出制定《农村留守儿童监护条例》的建议,政协委员赵欢也提出了同样的建议。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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