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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令父亲:仍然要求北京市公安局公开调查结果

www.sinoca.com 2013-05-07  中国广播网



  记者:您自己回忆的。

  吴承之:也没有说案子不做了,还说案子要继续侦破。

  1999年到2004年一共6年,作为受害人家属,吴承之在警方那里几乎没有得到进一步的消息,案件一度沉寂。

  2005年,也就是朱令案的第十年。朱令的室友孙某在天涯论坛发表《驳斥朱令铊中毒案件引发的谣言》一文,逐条解释回应网络的怀疑,朱令案再次引起舆论关注。

  2006年,吴承之说,有20多个政协委员做了一个关于朱令案的提案,被答复转交公安部处理。

  2007年,公安部关于十届政协五次会议部分委员来信的复函中提到,"经工作,排除了朱令令自杀和误食铊盐的可能性,基本确认系人为投毒所致。但由于事发两个月才报案,证据已经灭失,案件终未侦破。鉴于直接证据不足,案件继续侦查难度大……经市公安局将办理情况逐级上报,1998年8月25日,市局文保处结办此案,并妥善答复了当事人家属。而这一天,也是公安局对孙某解除限制出国的日期。

  吴承之:那么这里面还说明一个什么问题呢,公安局实际认为孙某是唯一的,不然的话,放她走了,就不要结办此案啊,你还可以再办下去啊,对不对,你有其他人的话证据还可以找,案子还可以破啊。

  拿到这份复函的时候,朱令家才知道,早在1998年此案就已经办结,他们一直被"蒙在鼓里"。

  200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执行,5月12日朱令的母亲朱明新向北京市公安局申请了信息公开,要求公开朱令急性铊中毒案的侦破过程和结果。

  吴承之:这个案子都结办了,你应该把侦破情况告诉我们,我觉得我们的要求非常合理。也符合它的条例,当时还抢了一个02号,够及时的吧。

  不到一个月,5月30日,北京市公安局以"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为由,对朱家的申请发出"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告知书"。

  2009年3月16日,北京市政府决定撤销北京市公安局不予公开的决定。尽管如此,至今,相关案件的进一步信息仍未公开。

  对于吴承之讲述的警方办结朱令案,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也提出了他的看法:公安机关排除了孙某嫌疑后,这个案子从诉讼上就结束了,这一点完全不符合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也不符合公安部的关于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立案以后,经过侦查,什么情况下可以撤销案件呢?只有以下两种情况撤销案件,第一经过侦查犯罪事实不存在,第二经过侦查确认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比如说犯罪嫌疑人死亡,比如说已经过了追诉时效,这个案件相关公安机关的这种结案,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结案的条件,既有犯罪事实,而又没有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那么这个案子就不可以撤销,而是应该继续侦查。

  从2010年至2012年,朱令案再次沉寂。这三年,在吴承之的表述里,没有进展。

  2013年,朱令案的第十九年,上海复旦大学突发投毒案后,朱令案才又走进公众视角。吴承之说,这一次,舆论的关注似乎更为强烈,他仍然要求北京市公安局公开调查结果。

  吴承之:不是复旦的话,舆论也不会炒起来,所以我们要求信息公开,实际上很多事情就明了了,整个案子怎么破、怎么调查的,应该公开的。

  记者:这次你觉得会有更多的希望么?

  吴承之:我相信希望应该大一点,因为时代在进步嘛,咱们国家也在进步。

  记者昨晚采访结束时,已经接近11点,吴承之说,朱令已经睡去,而他还要在夜晚为120多斤的朱令翻身,这是他每天必做的事情。此刻仍在为生存挣扎的朱令,让人无法与曾经那个几乎完美的女孩勾连起来。

  这位曾经的才女在她高中时期的译作《大麦歌》里这样写道:"大麦俯身偃,既偃且复起,颠仆不能折,昂扬伤痛里;我生也柔弱,日夜逝如此,直把千古愁,化作灵风曲。"2013年的夏天,回首朱令案,沉浮19载,扑朔迷离,众说纷纭。真相是什么?真相何时能到来?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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