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枪?有关部门文件打架两年
由此,王国其卖的到底是不是枪成了案件的关键。而对于枪支的鉴定,国家的规定经历过一个从宽到严的过程。在不同的时间,有不同的规定。甚至在同一个时间,也有两个不同的文件。而适用不同的文件,就能得出完全不同的鉴定结果。
记者仔细研究了同在广州市中院审理的王国其与其交代的上家左英的判决书。
王国其一审判决的依据是公安部2008年3月1日生效的《枪支致伤力的法庭科学鉴定依据》,而左英依据的是旧的《公安机关涉案枪支弹药性能鉴定工作规定》。同是公安部下发的,两个效力都不分上下的文件,却在如何认定枪支上打起了架。
2001年8月,《公安机关涉案枪支弹药性能鉴定工作规定》规定,枪的鉴定方式,要用松木板进行测试,将枪口置于距厚度为25.4mm的干燥松木板1米处射击,弹头或弹片卡在松木板上的,即可认定为枪支。
而随着仿真枪的制造越来越泛滥,威力也越来越大,国家开始加大管理力度。2008年3月公安部下发了《枪支致伤力的法庭科学鉴定依据》,其第 3.2规定:未造成人员伤亡的非制式枪支致伤力判据为枪口比动能1.8J/cm2。也就是说只要枪口比动能超过1.8J/cm2的就算是枪。
两年后,2010年12月,公安部下发了新的《公安机关涉案枪支弹药性能鉴定工作规定》,这个标准明确废止了松木板射击实验的标准,规定以1.8焦耳为测试标准。至此结束了公安部近两年的文件打架。
而王国其和左英犯案的时间正好就在两个文件打架期间,那到底是应该用松木射击实验还是看枪口比动能测试?
事实上,王国其到二审时,已经做了两次鉴定,一次是广州市公安局,一次是广东省公安厅,都适用的是枪口比动能的标准。左英则幸运得多。她的贩枪行为有两个鉴定结果。一个是汕头公安局,也是根据1.8J/cm2枪口比动能的标准,从生产厂家林伟平处缴获的5万多支枪形物中,抽检了35把,结论是其中9把是非制式枪支。第二个是广东公安厅的结果,用的是松木板的测试结果,结果是一支非制式枪都没有,全是仿真枪。
同一法院却同案不同判?
左英案中,广州市中院采纳了全是仿真枪的鉴定结论。理由是2008年3月1日生效的《枪支致伤力的法庭科学鉴定依据》(枪口比动能测试)并没有废止旧的《公安机关涉案枪支弹药性能鉴定工作规定》(松木板射击实验)。因此,从疑罪从轻、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出发,应该适用松木板射击实验作为认定涉案物是否属于枪支的依据。
同一个法院,就在两人的身上,适用了两种完全不同的鉴定方法。
周玉忠就这一点,在再审开庭时提出了疑问。虽然王国其再审案与左英案的审判长正好同为一人,可再审依然维持了对于枪支认定的结论,法官也在判决书里做了重点回应。
法院认为,根据《立法法》的规定,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因此,公安部门根据2008年制订的《枪支致伤力的法庭科学鉴定依据》(枪口比动能测试)的标准鉴定,而未采用旧《公安机关涉案枪支弹药性能鉴定工作规定》(松木板射击实验)的标准,并不违反法律规定。
也就是说,法官在鉴定方法的选择上,使用了不同的原则。左英案适用的是从轻原则,而王国其案适用的是从新原则。
虽然罪名未变,但王国其的刑期还是大大缩短了。再审判决书上写到:鉴于王国其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作案时间短,且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犯罪的主观恶性尚不是很大。对王国其可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也就是有期徒刑四年。事实上,王国其已经被抓三年半,如果最高院核准了判决,再过几个月,王国其就能回家了,不管是不是以他期望的方式。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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