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海淀桥东北角公益广告上的一句“我们的节日・清明”引发了网友的讨论,有网友认为此语雷人,质疑清明节到底是谁的节日。昨天记者联系到负责广告牌的海淀区精神文明办,负责人表示“我们的节日”是近年来中央文明办推广的系列主题实践活动,包括“我们的节日・春节”、 “我们的节日・端午”等,意在弘扬中华传统文化。(3月29日《北京青年报》)
清明节俗称四大“鬼节”之一。“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这是耳熟的诗句。清明节是一个祭祀祖先的节日,传统活动为扫墓。清明扫墓,祭祀先人,由来已久,相沿成习。中国人的清明忧伤,是一个特异的人文现象,并且形成了向先人表达敬意与感恩的节日。“万物生长此时,皆清洁而明净。故谓之清明”。这个承载着华夏传统中最重要的孝道和感恩文化的节日,也因此在2008年被列为国家法定节假日。
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都是“我们的”,这是毫无异义的。像“重阳”、“端午”春节等等传统节日都是“我们的”。但是海淀区精神文明办这一公益广告的的表述,似乎用语有点过,是有失文明用语的。所有清明节由来的传说和民俗文化行为,无一例外地浸透着中国人特有的“感恩”情结:感谢皇天后土,感谢列祖列宗,感谢宇宙万物。
所有的传统节日“我们”都值得纪念和珍藏,但是不是所有的节日都值得庆贺的。像“三八”、 “五四”、“国庆”春节这样的节日我们可以去热烈庆祝,去大杯喝酒大块吃肉的狂欢,但是作为清明节是追思缅怀先人的节日,我们的心情是沉重的。“清明风” 舒长而起,“城中仕女艳妆饰,金翠琛缡。”人们携家人郊游踏青时,也不忘手把“风筝”扬除“晦气”,应一个“青云直路”的彩头。
清明节“我们的节日”,这样的公益广告,是“愚人节”式的恶搞,有违公序良俗。海淀区精神文明办的负责人面对质疑,竟声称:“清明节确实是我们的节日,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所以不会对内容做改动”。该负责人还称“这样的广告已经做了三年,以前没有人提出质疑”。
精神文明办,语言不文明,还固执己见,坚决不改,这种傲慢是无知还是对民意的漠视?清明节“我们的节日”,实在让“我们”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让“我们”情何以堪?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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