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字之差,差逾千里。湖北省武汉市1名女子,早前因左边乳房发现肿块,到一家医院检查,经切片检验后,报告显示她患有「管状腺癌」。女子决定要动手术治疗,但因病床太满,她转到另一家医院手术,医生就根据前一家医院的病理报告,为她切除了左边乳房。
但手术后,前一家医院却告知她,报告「写错了」,不是「管状腺癌」,而是「管状腺瘤」,她并不需要切除整个乳房。女子一怒告入法院,向两家医院求偿,法院判决两医院必须共同赔偿她医疗费、整形费、精神抚慰金等,合计人民币15万余元。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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