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11月20日,蒋女士在一家超市偷走一罐奶粉,她称被工作人员发现后关进仓库小房间打伤。由于感到下体流血,胎儿可能不保,第二天上午蒋女士自行隐瞒怀孕情况,去医院拍了CT。随后医院建议其流产,蒋女士最终签字同意。
11月20日,蒋女士在广州白云新市一家超市买东西时被疑偷了超市一罐奶粉,随后超市几名工作人员将她拉到一个小房子里殴打了她,导致她左手骨折。图为蒋女士举着左手骨折的X光片。南都记者 孙俊彬 实习生 符小龙 摄
蒋女士后背被打后留下的伤痕。南都记者 孙俊彬 实习生 符小龙 摄
蒋女士来到事发超市,拉着一个超市工作人员说他当时也殴打了她。南都记者 孙俊彬 实习生 符小龙 摄
蒋女士来到事发的佳恩超市,拉着一个超市工作人员说他当时也殴打了她。南都记者 孙俊彬 实习生 符小龙 摄
一罐没付钱的奶粉,引来左前臂骨折和全身多处淤青。来自湖南耒阳的蒋女士称,11月20日,在白云区新市棠涌棠乐路的佳恩生活超市,因为“贪小便宜”,“顺”走一罐208元的奶粉,超市工作人员发现后,不顾其怀孕两个月,将其关进仓库小房间打伤。警方认定蒋女士偷盗情节成立,对其是否遭遇殴打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自称家庭困难为9月大孩子偷奶粉
蒋女士称,当晚7时许走进超市,结账时买了20多元的零食,但将一罐标价208元的2段奶粉放进了自己的包里。警方称,初步调查发现,蒋女士穿过超市安全门时触动了警报,往外跑时被工作人员拦住,在其包中发现一罐未付款的奶粉。
蒋女士说,自己家庭经济困难,事发前三天只身从湖南来到广州,想找老乡寻工,进超市时身上总共还有200元。
蒋女士承认自己犯了偷窃的错误。她说,奶粉是给家中9个月大的孩子的,“只是一时贪小便宜”。
自称超市要其赔偿3000元
警方表示,超市方面指出蒋女士“不是第一次偷了”。但蒋女士向南都记者否认了这一说法,“我11月17日来广州,20日是第一次进这家超市。”
她情绪激动地说,“超市的人把我带到办公室,说这段时间丢了好多东西,一瓶洋酒就值几千块,要算在我头上。”她说,工作人员反问她,罚款罚多少,她说300元,对方说,300元不行,要3000元。
蒋女士说,超市一名女工作人员搜走其身上剩余的180元后,一名防损员将她带到超市仓库间最靠里的小房间。
被带进没有监控录像的小房间
监控录像显示,19时23分,一名工作人员拉着蒋女士走进仓库。仓库房间内没有监控探头。蒋女士称,防损员把她关在房内,后又来了5名未穿制服的男子,要求其家人送3000块钱来领人。
蒋女士报了两个号码,分别是在广州打工的姐姐和姐夫。她背错了姐姐的号码,对方称不认识;姐夫接了电话,但误以为是诈骗,同样挂了电话。南都记者拨通两个号码,对方均证实,11月20日20时许,曾接到声称“你妹妹偷了东西,拿3000块来领人”的电话,且未予理会。
“他以为我骗他,就开始打我。”蒋女士回忆,此后陆续走进至少3人,有人从房间里拿出两根很重的木棍,向她身上打去,还有人抓着她的头发,把她按在一堆米袋上,用脚踢其后背。期间她曾向工作人员求饶,称自己已怀孕两月。
蒋女士称,殴打持续了半小时,打人者后来报警让警方将其接走。她要求警方带其去医院验伤,警方没有答应,理由是拍CT会影响胎儿健康。
签字手术同意不保胎儿
由于感到下体流血,胎儿可能不保,第二天上午,蒋女士还是自行隐瞒怀孕情况,前往广州新市医院拍了CT。“大人都管不了,哪还管小孩。”其后,医院建议其流产。
医院诊断报告显示,左桡骨中段骨折,左尺骨茎突撕脱性骨折。昨晚,蒋女士住进了医院,院方提醒手术可能造成胎儿畸形,蒋女士无奈签字,同意不保胎儿。
前日下午,蒋女士带领南都记者走进佳恩超市仓库最里间,几名超市工作人员跟随而至,站在门口,未作声。当日,蒋女士在超市指认出3个打她的人,其中一人见状立刻逃离现场。
南都记者向超市方求证此事,对方称交给警方调查,不愿作任何回应。多名工作人员指出蒋女士存在偷盗行为,但否认超市打人。超市方面提供了一份蒋女士签名盖手印的复印清单(原件留在派出所),写明“偷:(佳恩生活超市)施恩900克1罐,盐鸡腿4包,冬菇1大包”。但蒋女士向南都记者坚称,自己只拿了施恩奶粉,其余都是超市“乱加”的。她说,只有小学五年级文化的她,没有细看,就照做了。
警方认定蒋女士偷盗情节成立,但鉴于其自称怀孕,行政拘留暂缓执行,而其是否遭遇殴打,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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