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我父亲已经去办理了,并找到了9个人的签字。
这时,我决定放弃了,因为代价太大。在与家乡计生部门负责人通电话时,他告诉我,我和爱人的户口需要迁回原籍才能办理准生证——而我的户口如果迁回,将直接改为农业户口,涉及到现在的户籍身份,如果是农业户口,哪怕我在北京工作,可能只能办理农村的新农合,而非现在的城镇人口的社会待遇。
为了孩子,这一点我想也可以克服。不过,由于家乡的“新农村建设”在搞“农民上楼”,如果户口迁回,涉及村民利益,需要村里签字,而村里基本是关了这扇门。
最关键的一点,如果将来孩子出生以后,按照家乡的规定,我的妻子需要每个季度回老家一次进行孕检,看是否再次怀孕?每年四次,每次必须是第一个月的5号至12号。
这一点,想想就不寒而栗。之前,我的一个朋友说,当他带着妻子回老家孕检时,看到计生人员检查妻子的乳房、下身等部位时,感到巨大的耻辱,砍人的心都有了。
我决定,主动放弃这一条路。
有不少朋友在微博上建议,诉诸媒体。我本人作为媒体人,深知此事的新闻价值,一旦曝光,事情或许快速解决,甚至可能影响到当地负责官员的仕途。
但是,这正是我一直持怀疑态度的“媒治”——在中国,因为政府的不作为,媒体曝光成为诉诸正义的救命稻草,媒体被寄托和赋予了过大的希望和权力。在很多时候,“媒治”确实有效,却只能解决个案,无法推动制度前行。而从我这次因个人经历引发的网友讨论来看,计生系统的人为门槛,带有普遍意义。
我的想法其实很简单,作为一个普通人,试图在正常路径上解决合法的个人问题。
从开始办理到现在,已经三个月了,准生证还没消息,我和妻子都心急如焚。
有人说,没有准生证,私下找一些私人医院也能让孩子出生。可是,没有准生证,医院无法开具“出生证明”,也无法报销“生育险”。而没有准生证和出生证明,意味着孩子的户口将是下一个难题。
我的孩子即将降生在一个必须“被批准出生”的国度,他/她的到来一天天临近,可是批准这个孩子出生的证明却迟迟没有来。
最新消息:
国庆期间,我陪着近7个月身孕的爱人,踏上开往她家乡的列车,给未出生的孩子,申请“准生”。现在,孩子终于“被批准出生”了:“符合《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准予在2013年度生育第一个子女。”准生证印有“须知”:持证方可生育。想起弘一法师的那句话:“悲欣交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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