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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砸伤日系车主嫌犯仍未落网 案发已半月(组图)

www.sinoca.com 2012-10-01  央视网


李建利(黑衣人)挥砖击打嫌疑人

李建利倒地,王女士按住伤口

嫌疑人凶猛反扑

  央视新闻周刊

  本周视点:以法律的名义

  白岩松:

  在本周,一段让人难过的视频在网络与媒体上被多次播放,这段视频是9月15日西安举行保卫钓鱼岛的游行时,个别人居然用暴力将一位日系车车主李建利直接击倒,导致他至今在医院无法康复。这视频不仅让人难过,更让人忧虑、震惊并反思。这是公然的犯罪,可为什么也贴上了爱国的标签?是什么样的一种氛围让这样的暴力行为得以脱颖而出?在本周,从西安到长沙,再到深圳,多位游行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公示,其中已有部分人到公安机关自首。这是一个让人欣慰的转折,甚至是民主建设与法制建设一个重要的新起点。《新闻周刊》本周视点就来关注:爱国的前提,守住法律的底线!

  短片一:缉拿施暴者

  【一张张被警方公布的面孔】

  【李某攻击警车的照片】

  李某:后来又发现了一辆外地牌照的丰田皇冠,车砸得已经不像样子了,有一个兄弟,年轻的,跟我岁数差不多,后面挡风玻璃都碎掉了,他还用拳头在那儿砸,车主在里面不敢出来。后来我走到旁边,当时也是脑子一时冲动,用脚踹了下车门我就走了。

  解说:

  9月15日深圳的中,30岁的李某很是热血沸腾了一把。在周围人的鼓动下,他用木棍打碎警车的后视镜,还参与围堵了日系轿车。几小时后,游行队伍慢慢散去,李某也安然回到家中。之后一周里,他平静地继续做着保安的工作,一切仿佛都没有发生过。直到22日,他的照片突然出现在当地报纸的头版。

  李某:当时也没想太多,可能就是年轻人脑子一热,一时煳涂,做出这种傻事,事后我就特别后悔。

  解说:

  事发后一周,深圳福田警方公布了20名涉嫌在街头破坏的人员名单和照片,李某就是其中之一。直到这时,他才意识到,自己一周前的行为,并没有因为游行的结束,而一笔勾销。

  李某:我长这么大从来没有做过违法的事情,我平时有时间,我不上班的时候,我就去做义工,我报名参加义工。你去福田义工联网站查一下我的义工编码,我没事就去医务站做,或者去皇岗口岸疏导交通,我也是有爱心的人,但是我那天参加活动确实真的不应该,说什么都晚了,后悔也来不及了。

  王成波南方报业集团记者:现在从深圳警方通缉还有抓获的人员来看,都是比较年轻的男的,基本文化水平都在高中左右,都是在这边一些工厂打工的。有一个人这样动手,其它人可能就加入进去了。还有的人说,他们打工仔的收入不是很高,所以他们对这种现实不满,不知不觉就宣泄情绪,发泄一种私愤。有的甚至没有意识到违反法律了,有一些盲目性。

  解说:

  在本周,反日游行浪潮过后,像李某这样的参与者开始进入警方视线。在游行中,他们或闯入带有日本元素的店铺打砸,或以“抵制日货”名义在街头打砸日系车辆,砸毁日资商场酒店,甚至对车主进行围攻谩骂。25日,长沙警方也对外公布了20名涉嫌打砸的人员照片,目前已有5名嫌疑人投案自首。广州有13名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5名违法分子行政拘留;江门7名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青岛有6名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深圳4名人员在抵制日货中打砸日系轿车,已经被检察院批捕。

  北京师范大学刑法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卢建平:如果说是你想借着人们一个正当合法的一个集会游行,那么你如果说到里边去搞破坏的话,那我们刑法当中有太多的罪名在等着他了。如果说看到这个日本车停在那,日产的车停在那,你觉得乍眼,你去划了,或者把它玻璃砸了,数额不到五千的话,我也可以定你寻衅滋事罪,数额超过五千的话,这是故意损害公私财物罪,如果说把人打伤了,故意伤害罪,如果把人打死了故意杀人罪。

  解说:

  15日深圳的游行中,有一名男子跳上一辆日系轿车车顶,用脚猛踹,高喊打击日货,民警多次劝阻未果。正在此时,一名女子突然指认,该男子正是盗窃其手提包的嫌疑人,执勤民警当即将男子控制。除了事后通缉参与打砸的犯罪嫌疑人,如何在事发时就及时制止披着“爱国”外衣的违法犯罪行为,显得尤为迫切。

  北京师范大学刑法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卢建平:与其你事后补救秋后算帐,那你应该把工作尽可能多,更多做在事前\\所以事前的预防,事中的监管,包括事后的这种追究,这些环节衔接起来给人的感觉,就是说这是一个法制国家,这是一个法制社会。那么这样一个事件既然得到你的批准,所以你要对这个事件当中可能出现的各种各样的情况你要做一个预判,那么当然集会游行的这个组织者你也要尽自我管理的职责,防止比如说一些极端的事情发生。

  白岩松:

  无论在西安还是在长沙、深圳或全国其它的很多城市,为什么在反日游行中会有这么多的人情绪失控、迅速越过法律的界线?是不知法,还是在人群中有一种安全感?或者简单地认为目标是正义的,过程、手段正不正义就不重要。我想,这些因素都有,而且都值得我们反思。长期以来,“法不责众”这四个字成为我们社会中非常糟糕的流行语,让很多人违法时就似乎有了保护伞。但是,现如今,探头、摄像机、手机互联网已经让“法不责众”在技术上没有太多障碍,你犯罪了就总会被搜索出来。在这样的情况下,不仅考验着参与者是否能约束自己的行为,也考验着执法者如何更好的工作,让合理合法的呐喊与示威不失控、滑上反向的轨道。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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