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生和她的对话中,她首先承认了自己脱光衣服在酒店里“裸奔”的荒唐行为,也认为这样的行为在一般人看来有些难以理解和接受。
而她之所以这么做的原因是为了寻求刺激。
她跟医生说,她是贵州人,这次来杭州,是为了找朋友。前天晚上10点多的时候,她坐火车到达杭州,下车后就叫了辆出租车到西湖边游玩,随后就发生了在酒店“裸奔”的事情。
至于她为何要通过这种方式来寻求刺激,她始终拒绝回答。
医院:初步判定女子无精神异常
汤科长说:“从当面的对话中来看,该女子条理清晰、意识清楚,初步可以判定是没有精神异常。但当我们建议她住院做进一步观察时,她一口回绝,说自己之前没有精神病史,现在也没什么问题。所以经过商量后,最后只能让民警先把人带回派出所再做打算。”
昨天下午,记者在武林派出所内的一棵大桂花树下,看见了坐在花坛旁的女子。
此时,女子已经穿上了一件明显偏大的灰色运动衣裤,脚上拖着一双蓝色的男款塑料拖鞋,翘着二郎腿,默默地坐在桂花树下的花坛旁。
记者试图与她聊天,但女子抬起头看了一下我们,一言不发,仍然安静地坐着一动不动。整整半个多小时,女子始终不发一言,偶尔两手交叉着,手指之间反复搓揉。
据警方介绍,女子自称姓陈,在酒店发生“裸奔”事件后,他们将女子安顿好后送去杭州市七医院作精神鉴定。目前,精神鉴定书尚未出具。对于该女子,他们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后续处理。
截至昨晚8时,女子的家人仍未联系上。
延伸阅读
六类人
容易出现异常举动
在杭州市七医院心理专家施剑飞主任医师看来,一个会在大庭广众之下做出如此异常举动的人,一般或多或少存在些精神异常或性格缺陷,要么就是受到了什么事情的刺激,只是她现在还不愿意将刺激她的事情说出来而已。
施主任说,他曾经也碰到过不少有些异常举动的患者,其中有一名跟这名“裸奔”女子非常相似。
那是一名20多岁的女孩,大学毕业后找了份销售的工作,但工作后不久,领导对她的评价是太害羞。
于是,为了克服交往恐惧,她想出了非常极端的一招。在当地一个热闹街口,她不停地做些挑逗动作,同时身边还竖了块牌子,上面写着“谁吻我一下,我就吻他两下”。不过站了整整两个多小时,没有一个人去吻她。随后,被巡逻的警察看到觉得影响市容将她带走。
“像这种看起来没什么问题,但偶尔又会冒出一些异常举动的人,我们在临床中也都会碰到。”施主任将容易做出极端举止的人分为六类:
一是有癔症个性的人。这种人只有在大庭广众之下,有很多双眼睛盯着他们时会做出异常举动。
二是天生具有表演性格的人。这些人做出异常举动往往是出于某些目的的,就像那位为了克服交往恐惧在大街上当众求吻的女孩一样。
三是哗众取宠、吸引眼球的人。
四是遭受某种刺激,以报复的心态做出异常举动的人。施主任猜测“裸奔”女子很可能就属于这一类。
五是兴奋到极点的人。比如体育比赛中,有些胜利的运动员会脱掉上衣狂奔之类的。
六是与摇头丸、兴奋剂等药品或毒品有关。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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