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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挖出天价乌木被判国有续:拟起诉政府争夺(图)

www.sinoca.com 2012-07-09  四川新闻网


  [提要] 农民挖出天价乌木事件波澜再起。7月8日,乌木发现者吴高亮表示,“我已准备好起诉镇政府。”在这件事上,他和镇政府的权利是平等的。“在没有获得我许可的情况下,镇政府不应首先就把所有权‘争夺’在手,进行强制性挖掘,而应在尚未出土前,申请人民法院对乌木所有权进行裁定。”他认为,镇政府的行为已涉嫌 “滥用职权”、“行政违法”,他要申请行政诉讼。其次,他将就乌木的归属权进行民事诉讼。

罕见巨大乌木,价值数百万

  乌木归谁 追踪

  昨日,彭州市通济镇客运站,近10名专家学者及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网友应邀参观了放在这里的7根乌木,并就相关问题进行了研讨。专家学者表示,乌木以四川省最多,建议四川省或成都市,率先出台地方性法律。文保专家还呼吁,成都应修建自然博物馆,加强对自然遗产的保护。

  “我已准备好起诉镇政府。”昨日,乌木发现者吴高亮表示,在这件事上,他和镇政府的权利是平等的。“在没有获得我许可的情况下,镇政府不应首先就把所有权‘争夺’在手,进行强制性挖掘,而应在尚未出土前,申请人民法院对乌木所有权进行裁定。”他认为,镇政府的行为已涉嫌“滥用职权”、“行政违法”,他要申请行政诉讼。其次,他将就乌木的归属权进行民事诉讼。

  焦点

  关于奖励 7万偏低不利乌木保护?

  昨日,成都全搜索两名网友“哈哥翻围墙”和“狮子”也参与了研讨会。对奖励额度,二者都表示太低了。“哈哥翻围墙”表示,奖励高一些,对今后的发现者具有鼓励意义。西南财大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吴越也表示,对发现者奖励少了,不利于今后乌木的保护。省人大代表、四川运逵律师事务所主任阳运逵建议,应按照乌木价值的1%~5%进行奖励。

  但省文物考古研究队研究员、民革四川省委常委、省政协委员黄剑华认为,目前此类奖励没有法律依据,发现文物也有奖励,但都是象征性的,“7万元比较合适”。

  关于立法 建议先出台地方性法律

  “法律有待完善。”成都博物院副院长、考古队副队长江章华研究员表示,希望文物法修订的时候能对此进行完善。

  “地方性立法最重要,毕竟乌木四川、成都最多。”吴越表示,寄希望出台全国性的法律很困难,他建议成都市成立一个专家组,将来可以形成草案,提交给成都市人大,在全国率先搞一个地方性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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