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外求职:英语好同样重要
小杨的顾客大多是赚取生活费的外国留学生或者补充旅游费用的外国游客,“有就业证的外国人很少。”小杨说。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2010年修订版)和《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对未经中国劳动部门或者其授权的部门批准私自谋职的外国人,在终止其任职或者就业的同时,可以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限期出境。而对私自雇用外国人的单位和个人,在终止其雇用行为的同时,可以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并责令其承担遣送私自雇用的外国人的全部费用。
为了消除雇主的顾虑,为外国人争取工作机会,中介以劳务派遣的方式介绍“三非”外国人为雇主工作。虽然这也不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规定,介绍外国人非法就业或者非法聘用外国人的,处每非法介绍或者聘用一人5000元,总额不超过5万元的罚款只是将法律风险从雇主转移到中介身上。
“我们承担的风险大,所以佣金也高。”小杨介绍,雇主付给外国人的报酬,中介会拿走2/3,而非法就业的外国人也只能无奈地接受这种分配方式。
“雇主对英语老师的需求最大。”这也是小杨为外国人介绍得最多的工作。因此,根据母语的不同,小杨手下的外国人享受不同的待遇。来自英语国家的外国人工资最高,每小时能从客户那里得到400元左右的报酬,扣去佣金,能拿到130元。如果是来自非英语国家的外国人,只要英语发音足够纯正,中介便会将其包装成为英语国家的人,不过,报酬会相应地减少。实在说不好英语也没关系,还可以当演员、模特或者从事服务性工作。
除此之外,小杨手中还有一些“高端”的工作机会,比如教企业员工如何应对外国人的培训工作,或是翻译等等。这些工作机会对外国人的个人素质或专业技能要求较高,报酬也高,而小杨的佣金也会水涨船高。
“最近查得严,风险太大,我们只好舍弃这部分业务。”小杨遗憾地说。
非法移民是个世界性难题
在北京清理“三非”外国人的同时,上海、吉林等地也开展了同样的清理行动。此前,这样的行动曾多次进行,据媒体报道,2005年到2011年,各地清查“三非”外国人近14万人次。
“清理行动是一个治标不治本的办法。”一直关注中外关系的学者章立凡认为,“运动性的执法过后,很容易故态复萌”,所以要有根本性的措施。
“我国缺乏系统的、可操作性的法律。”北京中淇律师事务所律师万方亮告诉《中国经济周刊》。
目前,我国尚未像发达国家一样制定《移民法》,系统地对境内外国人的行为进行管理和规范,可以依据的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及实施细则、《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等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出台的法律法规。
20多年后的今天,这些法律法规已经呈现出严重的滞后性。北京理工大学移民法学者刘国福表示,在立法理念上这些法律以管控为主,但存在管控制度不完善、管控措施不精细等问题。另外,我们的立法目的偏重促进国际交往和保护国家安全,不太重视人员国际流动秩序的系统性和具体性规范,以及引进外国人才促进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这些顶层的思路和理念上的滞后,导致我们在具体制度和措施上明显滞后。”
令人期待的是,国家正对此进行改善。去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草案)》公布并向社会征求意见。“借此次立法之际,我国与发达国家和地区在出入境管理法方面的差距正在缩短。”刘国福说,“非法移民是个世界性的难题,主要缘于全球发展不平衡。只要全球有发展失衡问题,非法移民就会存在。发达国家已经研究试图破解这个问题很多年,但仍然没有根本性的有效解决之道。”
三非”外国人
非法入境是指外国人未持合法、有效的入境证件和签证,或者未从我对外开放的或指定的口岸入境,或者未经我边防检查站查验而私自进入我国国境的行为。
非法居留是指未持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居留证件或签证而在中国居留或停留的行为。
非法就业则指外国人在未取得有效的就业证和居留证件的情况下,从事社会劳动并领取报酬的行为。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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