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26日下午3时35分,刘作栋(化名)因制毒贩毒在四川省眉山市中院刑场被执行死刑。从一名千万富翁,到最后制毒被判死刑,对其命运起决定作用的,是两次重大的转折,这两次转折,让他在这个禁毒日结束了自己48岁的人生。此前一天,成都商报走近他,记录了他人生最后的20小时。
刘作栋,新津县人。1981年,17岁的他考上了南京邮电大学无线电工程专业,成为那个年代为数不多的天之骄子。1985年,大学毕业后的他到重庆一家公司上班。4年后,他选择回到成都,并离职下海,开始做建筑工程。“成都有一些项目,我们也修建过。”“可以说,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我的资产就已经上千万。”
眉山市中院的法官来到眉山市看守所,宣布了最高法院对刘作栋死刑复核的最终结果。“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决定对刘作栋执行死刑。”听到这里,刘作栋表情平静。复核结果宣布后,主审法官问刘作栋还有什么需要交待,刘作栋表示,自己已经写好了遗书,放在监舍,希望法官或看守所工作人员能转交给自己的妻子。宣布后,刘作栋由看守所工作人员带至一单独房间,度过他人生的最后一晚。
26日下午2时50分,刘作栋和另外一名因故意杀人被最高院核准死刑的被告人刘某一同被带至眉山市中院。随后,刘作栋的妻子和妻弟来到了眉山中院,见他最后一面。
短短十分钟的会见后,刘作栋和刘某被带到眉山市中院第二审判庭,整个公开宣判的时间仅用时10分钟,刘作栋的家人并没有出现在法庭内,整个宣判过程,刘作栋的表情始终如一。刘作栋走出法庭大门时,他始终没有回头看一看旁听席,在法警的带领下静静地走出法庭大门。随后,法警们将刘作栋带至刑场,昨日下午3时35分,他被执行死刑。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