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合肥少女被毁容案”中被害人家属申请检察院对案件的一审判决提起抗诉。5月21日,记者获悉检方已决定不抗诉。被害人家属表示“心里不服气,但是不知道该怎么办。”在一审判决中,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陶某某12年零1个月。
2月24日,一条“网曝安徽‘官二代’横行霸道,恋爱不成将少女毁容”的微博在网络上疯传。该微博称陶汝坤因追求少女周岩不成,将其烧成重伤。受害者周岩的家属及其代理律师李智贤称,目前陶汝坤仍被羁押。22日下午,当地警方已对周岩进行了伤情鉴定。图为2月24日,合肥,电脑屏幕上是周岩此前的照片。昨日晚上,周岩的妈妈一边为她擦药,一边不停地安慰她。张致成/CFP
14日,“合肥少女被毁容案”中被害人周岩的家人向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递交了一份材料,申请检察院对案件的一审判决提起抗诉。
昨日记者获悉,检方已于日前决定不抗诉。律师王亚林建议周岩家人服从这一决定。
本月10日,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陶某某获刑12年零1个月。 “检方已经作出了不抗诉的决定,理由是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定性准确,量刑适当。 ”昨日,周岩的代理律师王亚林透露。
对于检方的这一决定,周岩的小姨李云告诉记者,他们还没做好下一步打算,“心里不服气,但是不知道该怎么办。 ”
对此,王亚林建议周岩家人服从不抗诉决定。其表示,该案刑事部分法定程序已经结束,考虑案件总要有个结果,建议受害人服从检方决定,下一步打算是于8月份以后,对该案件的民事部分另行起诉。
新闻回顾:17岁少女拒绝同校男生求爱被烧伤毁容(图)
2011年9月17日,安徽省合肥市17岁少女周岩因拒绝同校男生陶某的求爱,而遭到对方泼洒打火机油焚烧,惨遭毁容,周岩的面部、颈部、胸部严重烧伤,一只耳朵也烧掉了,整体烧伤面积超过30%。合肥公安部门称将公正办案。陶某目前仍被关在合肥某看守所。
合肥少女毁容案被告一审获刑12年零1月
5月10日下午,合肥少女毁容案一审宣判,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陶某某获刑十二年零一个月有期徒刑。受害者周岩之父表示对判决结果非常不满,认为被告人应该被判无期徒刑,并称将尽快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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