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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男硕士将女领导残忍杀害碎尸 被执行死刑(图)

www.sinoca.com 2012-05-14  检察日报


2010年10月18日被告人曾杰一审被判处死刑。李佳 摄

  因在工作中与领导产生矛盾,有着高学历的曾杰在经过预谋后,将认为总是和他作对的女领导残忍杀害后碎尸。近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将罪犯曾杰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2010年10月18日,北京一中院经过开庭审理,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被告人曾杰死刑。同时赔偿被害人家属各项经济损失共计55万余元。一审判决后,被告人曾杰不服提出上诉,经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认为原判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罪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裁定驳回了曾杰的上诉,维持原判。

  曾杰今年38岁,北京人,硕士文化程度,曾是一家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研究中心的分析师。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曾杰因工作中与其单位领导林某产生矛盾,遂起意杀害林某,并事先租赁了用于作案的房屋,购买了绳子、电锯等作案工具。2009年3月9日20时许,曾杰将林某骗至租房处,对林某进行殴打、捆绑,并用绳子猛勒林某的颈部,致林某机械性窒息合并颅脑损伤死亡。后曾杰将林某的尸体肢解,并将大部分尸块抛至北京市丰台区卢沟桥北路96号对面水渠内。被告人曾杰作案后被查获归案。

  据曾杰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供述:他和单位领导林某因工作上的事产生了很多矛盾,他俩在同事面前吵过多次,关系闹得很僵。2008年年底,他们部门就没发他年终奖,他认为林某是成心在整他,所以他特恨林某。2009年2月底到3月初,他产生了杀死林某的想法。于是他先于2009年3月1日在石景山鲁谷大街某小区租了个一居室,又于3月8日在玉泉东批发市场买了两根绳子和一个旅行箱,还在一个五金商店买了一个电锯。

  2009年3月9日晚上7点多,他以约林某见他朋友谈项目为由,将林某骗至上述租房处,他先到的租房处,后林某开车去的租房处,他在租房处楼下等林某时还在附近的商店买了一包一次性塑料手套,为了杀林某时戴上。后他在租房处内与林某发生争执,他一拳将林某打倒在地,按着林某的头往地上撞,并用绳子捆绑林某,后又用绳子勒林某脖子,勒了几分钟,林某就不动了。之后他离开租房处,将林某的车开至海泰大厦西侧路边,然后打车回家,到家是晚上10点半左右。

  一中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曾杰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犯罪性质恶劣,情节、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应予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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