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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房“和尚兄弟”现形记:炒作洞穿宗教底线(组图)

www.sinoca.com 2012-05-08  中国新闻网



  “为什么别人能红,我自己不能?”

  就在事件处于风口浪尖时,两个假和尚的好友、北京福盛天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总经理姜欣欣于4月12日证实,两人系北漂歌手赵文博和任传坤。高个子的赵文博,来自黑龙江佳木斯,而年纪稍长的任传坤是安徽亳州人。

  对于两人此举的初衷,姜欣欣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赵文博曾加入一家唱片公司,从亲属那里借了10万元,与公司签约对其进行包装。后来,赵与公司闹翻,诉诸法律,法院判定该公司赔偿赵60万元。因为该公司老板信佛,所以赵就想通过假和尚的行为艺术方式,引起全社会关注,证明每个群体里都有坏人。

  今年26岁的赵文博出生于佳木斯的一个普通工人家庭,一米八的个子,俊朗的外表,颇有明星相,还有一副好嗓子,他一直都梦想能成为歌星。中学毕业后,赵文博进入大连警校,可没上多久,就退了学。2004年,只身来北京闯荡。

  姜欣欣2003年前后经朋友介绍与赵文博相识。他曾对姜欣欣说,为什么别人能红,自己就不能呢?赵到北京后,朋友给他介绍了声乐老师,此时,老家的父母已无工作,靠四处打零工过活。为了养活自己,他经常到酒吧演出,一场一百元。“怎么惨怎么来。”姜欣欣说,直到今天,赵文博还住在通州土桥一间十几平米冬冷夏热的出租屋内。

  2008年底,赵文博签约北京天乐华语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商定自筹15万元,由该公司为其打造专辑、MV等作品,并为自己取了一个艺名――赵子皓。该公司时任总经理张海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赵文博最终只筹到10万元,但公司仍然帮其推出专辑《初雪的忧伤》,并拍摄成MV。此外,公司每月还给赵 1000元的生活费用。“但他比合同少出了5万块钱,所以专辑出版和推广工作都延缓了。”张海说。

  然而,一份《承诺书》却引来一场风波。2011年4月,赵文博要办信用卡,来公司开收入证明。张海对《中国新闻周刊》说,因当时正与客人谈事情,就让赵自己盖了公章。让他没有想到的是,两周后,他收到了北京东城区人民法院的传票――赵文博将自己告上法庭。

  赵文博依据的是一份《关于履行〈艺人合同书〉的承诺书》。在这份张海称“从未见过”的《承诺书》中规定,公司按时完成其专辑制作以及网络推广等工作,否则公司退还10万元合同款,并不再要求支付剩余的5万元,同时赔偿其经济损失50万元。

  张海说,公司所有的合同都有法人代表签字,而这份合同只有公章,他坚信是赵利用开收入证明之机,自己私盖的。“这个合同太脑残了,公司注册资金才20万,给你做了专辑,不但退还10万,还主动再赔50万?”张海对《中国新闻周刊》说。

  不过,法庭却是用证据说话。东城区法院一审判决张海赔偿赵60万元,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在二审中又驳回张海的上诉,维持原判。张海声称,此后赵文博曾两次纠集社会闲杂人员来公司闹事。尽管张海败诉,但他仍然认为赵文博是一个“单纯的孩子”,既听话又懂礼貌,笃信佛教的张海至今还觉得赵文博是被人利用了,否则以他性格是不会这样做的。

  自称佛教徒的姜欣欣也认为赵文博是简单善良的人。据姜欣欣回忆,有一次赵看到饭店宰羊,就说自己有钱就会把羊买下来。并且,赵文博还是一个容易被“忽悠”的人,曾有唱片公司劝其签约,保证过不了多久地铁上全是他的海报,身边会有四个保镖,他都会信以为真。

  虽然赵文博与任传坤的新浪微博认证信息均为北京福盛天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签约歌手,但作为公司负责人的姜欣欣说,两人并未与其签约,只是出于朋友情义,让他俩挂上公司名后方便在外演出。事实上赵、任两人认识时间仅一年多。据姜欣欣介绍,今年37岁的任传坤曾是一名健身教练,跟随著名健身教练马华。马华去世后,他就转行做了歌手。

  姜欣欣称,赵文博早在事发一两个月前透露过要用这种方式引人关注,但直到看到视频才知道他们行动了。“我打电话问他情况,他回答说正在进行中,但我没想到会被抓。”姜欣欣说,4月8日凌晨,他去牛街派出所接回被释放的赵、任二人。赵告诉姜,两人只是分别写了两份检查。姜问其为何要去法源寺。赵答,只为拜佛而已。然而,一天之后,赵任二人再次被叫到派出所,至今没有回来。

  张海向《中国新闻周刊》坦承,他已就赵文博在之前的涉嫌诈骗一事向公安机关举报。在他看来,“和尚兄弟”事件是有策划的炒作事件,有幕后团队支持。

  “在这方面还是比较尴尬”

  对于事后,假“和尚兄弟”辩解自己做行为艺术的说法,中国佛学院副教授理净法师颇不以为然。“现在出来解释,只能是越描越黑。”理净法师对《中国新闻周刊》说,二人若是为了以假和尚之名骗钱或可原谅,若是为了侮辱宗教,是绝不能饶恕的。

  4月9日,中国佛教协会新闻发言人普正法师在全国性宗教团体新闻发言人记者见面会上表示,“假僧人”事件当事人的所作所为是对佛教形象的诋毁,伤害了广大佛教徒的感情,也违反了中国的宗教政策法规,佛教界对此极为愤慨。普正法师呼吁有关部门对事件进行严肃查处,以保护真正佛教僧人的合法权益,并希望社会各界,对此类事件进行深刻揭露和澄清,还佛门一个清净。

  实际上,除了以和尚身份进行炒作之外,一些假冒僧人进行诈骗等犯罪活动的事件也屡次发生。如今,假和尚犯罪成为一种趋势,并向着团伙作案方向发展。不过,与假和尚犯罪相比,公众更为关注的是,此次“和尚兄弟事件”中,两名当事人是否涉嫌违法?最终会以何种理由处理?

  而且,尽管他们的行为是对佛教的亵渎和侮辱,但按照宗教相关政策法规又难以处理。中国佛学院副教授理净法师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中国在 2004年颁布了《宗教管理条例》。条例中只限定了宗教活动场所依法管理的内容,并未涉及到宗教场所之外。“他不在宗教场所,所以管不了他,在这方面还是比较尴尬。”理净法师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冒用宗教、气功名义进行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活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我认为这是一次炒作事件,并且恶意中伤佛教,用意明确,他们在视频中的所作所为是佛教最大的禁忌,拿佛教最不能触犯的戒律开刀,完全是恶意的。这跟穿着警察的衣服(去作恶)性质是一样的。假和尚的问题也反映出在法律层面上这一领域的尴尬和空白,希望能够出台或完善法律法规应对这一局面。”中国佛教协会新闻发言人普正法师对《中国新闻周刊》说。

  而中国佛学院副教授理净法师担忧的是,从社会范围而言,一些信仰者盲目信仰,不信仰的人又缺乏对宗教的了解,以致真假和尚难辨,所以需要普及宗教常识,骗子就不会得逞。同时宗教界也要加强自身管理,提高素质。“只靠法律不行,靠行业自身也不行,这要靠全社会的努力。”理净法师对《中国新闻周刊》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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