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复核的因素
死刑案件上报到最高法院后,不被核准的案件有多少?没有被核准的死刑案又是出于何种原因?
在死刑复核权2007年刚刚收归最高法院时,曾经披露过一个统计数据,最高法院新闻发言人倪寿明在解读当年最高法院的工作报告时透露,2007年,不核准的案件占复核终结死刑案件的15%左右。
此后,这一数据就再也没有公开过,据称该数据并没有再单独统计。
当年主管刑事审判的最高法院副院长熊选国曾在央视访谈中提到,不被核准的死刑案件一般有三种情况,第一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即通常说的可能冤杀错杀的;第二是程序违法;第三认为量刑不当,不应该判死刑的。
除了案件本身,影响复核的案外因素也有很多。法官、律师、学者一致提到的就是被害人一方的态度。
这一点,此前最高法院研究室主任胡云腾在谈及死刑核准改革的压力时提道:“死刑适用的社会环境还有待改善,一个案子判不判处死刑,干扰、干预时有发生。有些依法不应判处死刑的案子,被害人出于报复心理或者由于被告人无力赔偿附带民事诉讼等原因,往往闹着要法院判处死刑,否则就要闹访,对人民法院公正办理死刑案件造成严重影响。”
最高法院刑庭法官刘静坤在他的文章《死刑案件被害人家属信访问题研究》中就细致地研究了这个问题,文章说信访已是死刑案件的一种常态,在稳定压倒一切的社会转型期,对待信访乃至闹访政府一般就会采取安抚的处理方式,并向法院下达信访专办函,从而给法院带来巨大的压力。
对媒体日前披露的最高法院不核准死刑的5起典型案例进行分析后,法治周末记者发现,其中有4起都是取得了被害人一方的谅解,唯一没有在不核准理由中提及被害人谅解的一起案件,复核法官也两次到当地进行了调解。
本案中,任巧云和钱广芳对待叶明仕态度坚决,叶明仕无论是公开还是私下里从来没有对她们有过忏悔或者道歉的表示,她们也非常担心叶如果有一天能从监狱出来还会杀死孩子,为了不影响量刑,她们跟法院明确表示过绝不接受叶家赔偿。
从事律师职业多年的钱广富,同时也是钱家姐妹的远房堂兄,他有时感觉自己跟案中人太亲近,判断已经有些不够冷静专业,但他仍然在电话那头平静地跟记者说,他相信不核准并不是因为存在暗箱操作,而只是法院之间的理念不同。
这种理解我们并不陌生,胡云腾在说2007年死刑复核取得的成就时也提到,复核权收归最高法院后,因事实证据瑕疵不予核准死刑的案件已明显减少,不予核准的主要原因,多是由于最高法院与地方法院对于判处或者不判处死刑,在死刑政策上的把握还不够统一所致。
案件发回重审之后,叶明仕的命运将如何走向,不得而知。法治周末记者联系了叶明仕的辩护律师熊小平,他说该案涉及当事人隐私,不便接受采访,也表示自己是南陵当地律师,双方当事人也都是当地人,自己并不方便多说什么。
根据法院判决书,熊小平在庭审过程中为叶明仕提供了初犯、偶犯、自首、被害人存在过错以及案件是由家庭感情矛盾引起的激愤杀人等请求法院轻判的辩护意见。
根据当年最高法院解读《关于复核死刑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时特别提到的一个不成文规则,即原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核准死刑的案件,原审法院重新审判后没有补充必要的事实、证据以证明应当判处被告人死刑的,按照以往的审判实践,高级法院均不再判处被告人死刑。
芜湖中院可能面临一个非常为难的局面:既不能违背最高法院的指令,又要打破此前已形成的事实确信,还要兼顾判决产生的社会效果。
在几番争取之后,钱家家属得到了法院许可,被允许参与即将到来的重新审理程序,他们只是不知道,这一次会不会让他们最终看到期盼的结果。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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