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陈照明(左)和刘德清(右)在法庭受审时表示认罪。通讯员李佳摄
本报讯(记者张媛)北京达龙投资集团公司董事长赫全根在办公室遭人枪杀案,昨日在一中院开庭审理,被告人陈照明是赫全根二十多年的拜把兄弟,二人因土地拆迁补偿问题谈不拢而事发。
“没有意见,我认罪”
本案共有两名被告人,其中陈照明被指控涉嫌故意杀人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刘德清被诉包庇罪,而案发前陈照明、刘德清、赫全根、在逃的王近才均是拜把兄弟。
上午11时许,留着小平头的陈照明被带入法庭,站定后他长叹了一口气,抬头看看天花板。紧随其后的刘德清头发稀疏,四处张望着看到亲友后撇撇嘴巴,略带一些笑意。此时,被害人赫全根的家人在一旁默默掉下眼泪。
“没有意见,我认罪”,听完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后,两名被告人都没提异议。
事因经济矛盾
据检方指控,陈照明与赫全根自2007年以来因经济问题产生矛盾,2010年11月25日14时许,陈照明前往赫全根位于大兴区旧宫镇庑店路20号达龙公司向赫索要“补偿款”未果,并与该公司保安发生冲突,之后陈照明起意报复赫全根。
于是他返回家中取出单管猎枪和仿“六四”式手枪各一支,随后闯入达龙公司赫全根办公室内,向赫全根连开两枪,击中赫的头面部和胸部,致其死亡。
作案后,陈照明逃至旧宫镇“清龙宫KTV”刘德清的办公室内,告知自己持枪射击赫全根一事,刘德清明知陈照明犯罪,仍电话约来王近才一同商议对策,后又指使他人把陈照明的枪支藏匿。
检方建议死刑
陈照明案发后自己开车一路向南,最后公安机关是在其河南老家将其控制归案的,因此检方认为其没有任何法定的从轻减轻情节,但考虑到其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又愿意积极退赔被害人家属损失等酌定情节,“建议判处死刑”,没有提“立即执行”。
“就该判死刑!”对此,被害人家属当庭称。而陈照明的辩护人恳请法院判处无期徒刑。
除此之外,据检方称刘德清之后在公安机关调查时故意隐瞒事实,称案发后未见到过陈照明及其所用枪支,因此应该以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被害人两任妻子分别起诉
赫全根生前离异,因此两任妻子分别提出了民事索赔,合计100余万。
昨日庭审时,赫全根第一任妻子提出第二任妻子的结婚证是假的。双方僵持不下,法庭表示庭后再调查或者由双方自行协商,但是不会影响刑事部分的审理。
目前,陈照明家人已凑出十万元,希望赔偿给被害人家属。
■ 人物简介
赫全根,河南周口市西华县人,1986年秋高小文化水平的他只身来到北京,做工程建筑队的临时工,随后和几名老乡注册成立了北京兴华建材装饰工程公司。2005年,41岁的赫全根组建了北京达龙集团公司,出任董事长兼总裁,后来集团旗下拥有10余家经营实体。据其家人说,案发后达龙集团的员工逐渐离开,生意变得惨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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