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和李占双关在同一监区的大亮说,李占双刚进去那会儿,大哥(赛音吉亚)天天打他,还让李占双每天给他洗脚、洗衣服、洗碗,干一切琐碎的事情。“有钱就好过,没钱的时候就天天挨打,我刚进来的时候也这样。”大亮说,“大哥则经常和狱警在一起喝酒,有时候在监区喝,有时候在狱警的值班室喝。”
三石也向本刊记者证实,刚进监狱的人都是要被大哥教训的。“打了你又怎么样,没人敢向狱警反映,就算反映了他们也不管,到头来反而被打得更惨。”三石说,“在里面干不干活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有钱给大哥和狱警,给5000块钱,就可减刑一年,没有钱,你把活干得再好,也不会有人给你减刑。”
三石说,他临出狱前,因为不干活,被狱警把牙齿打掉。“都记在日记本上,都是要去报复的。”
李占双为了让自己过得舒服一点,便不断地让徐化英给一些不知是何人的账号上汇钱。
徐化英最后3次的汇款凭证显示,这些钱并没有寄给李占双本人,而是分3笔汇到了她不认识的3个人的名下。其中,梁春和1000元,王超 1万元,谢菲800元,这3笔汇款的时间分别为2009年1月9日、2月11日、3月29日。
三石向本刊记者证实,梁春和为扎兰屯监狱管教队长,其哥哥梁春利(音)则为后勤监区的区长。媒体此前报道,王超和谢菲为梁春和的亲戚。
事实也证明,在徐化英汇出1万块钱后不久,李占双被分到了后勤监区。“后勤监区就是干轻活的。”大亮说。
李占双犯下命案后两天后,梁春和主动打电话给徐化英,表示要把钱退给她。徐化英因为心脏不好,而让远嫁吉林长春的女儿李小路(化名)去了一趟扎兰屯监狱。
李小路在成吉思汗镇宾馆见到了梁春和,并在宾馆的房间收到了归还的1万块钱。李小路告诉本刊记者,梁春和还钱后,威胁她说,“不得把你弟弟真正的杀人动机说出来,要不然,我找道上的人弄死你们全家。”
因此,在一审判决李占双死刑之前,除了一审开庭时,徐化英自始自终都未向任何人出示汇款票据。然而,这些在法庭上出示的证据,不管是在法院的一审还是终审的判决书中均未被提起。
二审死刑之后,徐化英的不满加重,开始到北京上访,希望留下儿子的一条命,完成自己的救赎。“跟我在一起的时候,我太忙自己的事了,根本就没有时间照顾他,也没有时间跟他好好说话。”
为此,她找到免费为其代理案件的山东成思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金星。在详细了解案情后,李认为,法院在一审、二审判决中,并未对李占双产生伤害他人的动机和事件的起因进行详细的调查,只是一味地强调李占双的杀人过程和结果,对监狱管理和其他服刑人员的过错只字不提,对杀人动机这一关键情节也不予考虑,直接导致对李占双的量刑过重,显然不公平。
有法律人士指出,徐化英给狱警及其相关人的汇款单据,足够证实李占双在服刑期间曾遭到狱友及狱警的勒索,而这也和他杀人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同时,李占双作案使用的绳子和剪刀轻易取得,作案时随意往来于105室与107室,监狱方难辞其咎。
另一个令人惊讶的细节是,2010年10月,上海《新闻晨报 》记者“在扎兰屯采访期间,在押的杀人嫌犯李占双竟主动与记者取得了联系,再次暴露出监狱的监管真空”。李占双向该记者介绍,当赛音吉亚听闻他无力筹钱,多次组织囚犯对其进行毒打,“打得我实在受不了,就想死了。”李占双说,杀人的前一晚,自己躺在床上想了很多很多,“不给钱就要遭打,家里又没钱了,一想到这些就不想活了。”
大亮说,李占双在行凶8小时之前,还一个人在走廊上来来回回地走,还曾走过来趴在窗户上喊他一起去喝酒,但被他拒绝。当大亮醒来时,李占双已经犯下了命案。而更让他惊出一身冷汗的是,李占双让姜结红去107室的理由就是“喝酒,让他吃好喝好”。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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