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岁的老人和56岁的保姆结为夫妻
海峡导报1月10日84岁的老人爱上56岁的保姆,他们的婚姻注定坎坷,也让子女们充满忧虑。
近日,集美区的于茂华老人一口气和女儿打了三场官司:他要讨回已经送给女儿的房产、拿回寄存的存折,还要让女儿每月支付约1500元的赡养费。
女儿们说,原本和睦的父女情只因一位“神奇的保姆”而改变。这一位保姆,刚进老余家一年就领到了结婚证;当女儿们力图阻止这个婚姻、辞退保姆并将老人送进养老院时,保姆却“美人救英雄”,赶赴养老院,将老人接回自己租住处过夜。
不过,针对女儿质疑保姆“动机不良”的说法,老人反驳说,当女儿久久不来探望自己的时候,是这位保姆为自己“擦屎擦尿”,当自己孤单之时,是保姆陪伴他聊到凌晨4点。她是他的知音,也是“最理想的老年伴侣”。
庭审直击
老人坚持讨回房产
“如果女儿愿意让你在这套房子里一直住下去,你还要告她吗?”
“我还是把房子的产权拿回来比较好。”
在法庭上,法官两次询问老人意见,老人两次坚持要撤销赠与协议,拿回已经过户给女儿的房产。虽然,这一赠与是经过公证的。
年过五十的保姆魏阿姨,如今已经是老人的妻子,她也作为老人的 “代理人”之一,陪同老人一起参加了庭审。
魏阿姨曾经提出,即使老人去世后,她也希望拥有这套房子的永久居住权。但是,她的要求,遭到了老人女儿的坚决反对。
从居委会的大妈,到热心的法官,无数次的调解。结局总是一样:不欢而散。如今,父女双方只好对簿公堂。
开庭时,记者发现,在法庭上,魏阿姨不时当众为老于递上一壶暖暖的温水,并拍去他衣服上的尘埃。如同电视直播中,邓文迪为老默多克所做的一样。
争议焦点
能否撤销赠与合同
虽然老人状告女儿一共有三个官司。但是,其中最大的矛盾还是在房产。
据了解,老人现在所住的是一套小两房。原本是他和前妻的共有财产。前妻去世后,2007年,老人通过公证把房产赠与大女儿,随后,房子过户到女儿名下。但是,居住在里面的一直是老人。他的大女儿,另外还有房产,也在同一个小区里。
在闹矛盾前,女儿也常常上门探望老人,请保姆魏阿姨进门,也是为了让老人得到更好的照顾。但如今,父女已形同陌路,虽然同处一个小区,已经有一年多时间,彼此没有串门了。
老人的诉讼请求是,撤销赠与合同,将已经过户到女儿名下的房产,改回到老人的名下。
但是,老人女儿的代理律师反驳说,这一套房子是老人与前妻的共有财产,女儿本来也有一定份额,又已经过户好几年了,怎么能过户回去呢?
老人还起诉说,他的银行存折和股市账户中原本有几万元,但因为要娶保姆,全被大女儿取走了。他请求法官判决,让女儿归还这些钱。
另外,老人还要求大女儿和二女儿每个月支付近1500元的赡养费给他。
老人女儿的代理律师说,女儿们并非不愿意给老人钱。只是担心老人一次性拿到很多钱以后,全给了保姆。
据了解,老人自己目前每个月有2000元左右的退休金。
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