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10时,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因不堪忍受家庭暴力而杀夫的被告人高荣斋公开宣判,以故意杀人罪从轻判处高荣斋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12月26日10时,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因不堪忍受家庭暴力而杀夫的高荣斋公开宣判,以故意杀人罪从轻判处高荣斋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判决书宣读完毕,高荣斋回头看了看旁听席上的亲人,点点头。她的女儿抹着眼泪,轻声说:“不管发生什么事儿,我依然爱我的妈妈。”
案情回放
不堪长期家暴 女子棍杀丈夫
2010年12月31日,平乡县南柴村农妇高荣斋的命运发生了转变。因长期遭受虐待和殴打的怨恨爆发,她拿起铁棍打死了丈夫。
据高荣斋供述,当日零时左右,丈夫王占朝从外面回来,她跟丈夫说想回娘家看看病重的母亲,丈夫不让,并说等她母亲死了有人给报丧后才让她去,还称她敢出门就把她两腿给弄残。
争吵一直持续到凌晨3时多,期间还说到离婚的事,但丈夫不同意。吵完架,高荣斋毫无睡意,一直在想日子没法过了,她怕丈夫把自己打残,更怕他去娘家找事儿,最后,她决定不如直接把他打死,再给他抵命。
高荣斋去自家院里拿了用来抬水窖盖的铁棍,回屋时王占朝正在睡觉,她站在他身边想砸他的头,可不忍心下手,就又拿着铁棍出了屋。回屋后她叫醒丈夫继续求他允许回去看看母亲,丈夫依然绝情拒绝并躺下继续睡觉。
这次高荣斋急了,出门再次拿上铁棍回到屋内,用尽全力朝丈夫头上砸了几下,拿着铁棍转身就往外跑。一边跑,高荣斋用手机打了110报警自首,还给邻居打了电话。
王占朝被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于2011年1月10日死亡。经法医鉴定,王占朝系因颅脑损伤死亡。2010年12月31日,高荣斋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平乡警方刑拘,2011年1月12日经平乡县人民检察院批准被逮捕。
法院判决
故意杀人成立 从轻判处12年
今年12月1日,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
法庭上出示的被告人高荣斋供词、被害人王占朝儿女以及邻居的证言,均证明被害人王占朝实施家庭暴力,经常打骂高荣斋,高荣斋在不能忍受的情况下打死了王占朝。
据高荣斋的儿女介绍,从他们小时候父母有一丁点事儿不和就打架,父亲劲儿大,母亲经常挨打,父亲手边有什么能拿的,就拿起来打母亲,不管轻重。2010年农历九月父母闹离婚,父亲说母亲要是敢离开家就把她打个半残。
邻居们也证实王占朝与妻子高荣斋经常打架,有一次因为高荣斋不同意去王占朝大姐家过庙会,王占朝就追打高荣斋,高荣斋吓得钻到别人家床底下。高荣斋挺老实,也不爱说话,夫妻打架的事儿从不跟人说,打完架后她还照样干活。
村民的证言中还提到,王占朝父亲与高荣斋关系不好,闹过矛盾。高荣斋的儿女也说,爷爷、奶奶、四个姑姑叔叔和母亲的关系都不好。
法庭上还出示了高荣斋所在的平乡县南柴村235名村民签字并按下手印的《请求书》,请求“对因家庭暴力而不堪忍受,以至于在不理智的情况下伤害丈夫致死的高荣斋从轻处罚。”
邢台中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高荣斋持械故意杀害其丈夫王占朝并致其死亡,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但考虑到被告人高荣斋行凶是因不堪忍受长期家庭暴力,被害人有过错,且案发后高荣斋主动投案构成自首,可依法对其从轻处罚。12月26日,判决高荣斋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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