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盾及密码是给的还是偷的?
何卫华说,钱是张菊花主动借给他放贷的
张菊花是基于什么样的目的要千里迢迢赶到扬中来存款?为什么灵通卡和U盾卡会被何卫华得到?
何卫华表示,真实的情况是,这笔钱是张菊花主动借给自己用来放贷获取高额利息的,一份2009年扬中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对何卫华作出的询问笔录显示:08年6月2日上午,张菊花先在洪伯章柜台办好了存款手续,然后在扬中通达商场门口的商务车上,张菊花交给何卫华一份信封,里面有U盾、灵通卡及密码纸条。
何卫华告诉记者,自己曾向张菊花做过口头承诺,半年的存期内,除了正常的活期利息外,还将另外贴息200万元给对方,“正是基于这样的巨额回报,他们才将钱交由我支配。而且我还写了借条给他们。”
郑小平则说,“在2009年7月30日之前,我们根本不知道何卫华是通过什么办法取得存款的,之前我们希望采取协商的手段拿回存款,直到后来我们以报警相逼,他才告知了我们真相,那两份材料,就是在那个背景下他们主动写给我们的。”同时,郑小平还认为,张菊花主动借钱的说法完全不符合逻辑,而且自己根本没有收到何卫华开具的借条,“如果是借,为什么要办理存款?直接将钱打入他的账户就可以了,何必那么大费周折?”
这是不是何卫华个人行为?
银行称他早已被解职;郑小平:为何又开除?
据了解,在存款失踪后,张菊花等人曾到工商银行扬中支行索要存款,但工行表示,何卫华之举为其个人行为,因为工行与何卫华早在2008年5月7日就已解除了劳动合同。对此,郑小平深感怀疑,他的依据是,工行直到2008年6月20日才发文决定给予何卫华行政开除决定。这份由工行镇江市分行2008年6月20日做出的《关于给予何卫华行政开除处分的决定》称:“扬中支行原营业部主任何卫华,因私自代客理财……严重违反了行规行纪……经分行研究决定,给予何卫华行政开除处分”。
“既然5月7日已解除劳动合同,那就意味着何卫华已非工行员工,既然已非工行员工,又何来开除一说?”郑小平认为,工行此举是为了撇清与何卫华的关系,以避开陷入索赔的漩涡。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工商银行扬中支行采访,该行办公室人员证实,何卫华的确已于5月份被解除了劳动合同,其原因是私自代客理财。但涉及金额多少,持续时间多长,张菊花所失存款是否与何卫华有关,银行方面是否应承担相应责任等问题,银行方面目前不会做任何回应。
一个事实是,在何卫华任银行营业部主任的2007年9月至事发,“私自代客理财”的违规行为一直在发生。何卫华长期使用着一枚“扬中市工商银行2号业务公章”,事后被镇江警方鉴定为“私刻印章”。
困惑
900万已投资房产恐难全收回
警方立案侦查两年目前仍停留在侦查阶段
何卫华表示,自己真正揽储的金额只有一千多万,除了张菊花的900万外,其余的款子连本带利都已还了。他告诉记者,从2007年开始,由于房地产形势好,开发商缺资金,于是便将全部的资金拿到东北放贷,张菊花的900万也同样转至东北一房产开发公司的账户上。由于此后房产形势的急转直下,开发商的资金链出现了断裂,时至今日,房地产的形势更加恶化,那900万的放贷款仍无法收回。目前,何卫华仍在东北追债,他表示,要想连本带利将张菊花的900万全部追回来已很渺茫。
据郑小平介绍,张菊花的遭遇已经引起了浙江省两位全国人大代表的关注,他们分别给最高法院负责人和江苏省高级法院负责人发去了督促和质询函,并向省公安厅有关领导作了反映,但截至目前,尚无任何定论。
郑小平告诉记者,2010年11月29日,扬中公安局对何卫华涉嫌“伪造公司、企业印章案”立案侦查,“两年过去了,整个案件目前仍停留在侦查阶段,没有任何眉目。”
让郑小平感到极为不平的是,900万存款讨要希望渺茫,何卫华却于2009年10月9日被一家保险公司聘为扬中支公司的负责人。而洪伯章也到扬中工行新坝营业所就职。
追问
还有多个疑点尚待解开
调查至此,何卫华在职期间动用假冒公章“私自揽储”的行为已经确认无疑,但关于张菊花的遭遇,目前仍存很多疑点。
疑点1:张菊花存款时,何卫华的真实身份是什么?即何卫华与扬中工行的关系如何?是否有职务侵占之嫌?
疑点2:张菊花所获银行书函的公章是何卫华私自刻印,当时何卫华是以何种身份帮助张菊花进行资金存揽业务的?
疑点3:何卫华是如何获取张菊花存款账户的U盾和密码的?
疑点4:何卫华及洪伯章手书的说明究竟是在什么背景下写下的?
基于这些疑问,记者致电扬中公安局采访,公安局宣传部门人士表示,由于整个案件正在调查中,目前案情无可奉告。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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