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7月13日,北京长安街酒驾肇事案二审宣判,北京市高级法院作出了维持陈家一审无期徒刑的终审裁定。陈家听判后表示将继续申诉。5月20日,陈家因酒驾致两人死亡、一人重伤,被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无期徒刑。双方达成赔偿协议,赔偿受害者家属366万。
陈家 终审仍是无期
陈家听判后情绪激动 表示将继续申诉
北京长安街酒驾肇事案今天二审宣判,北京市高级法院经过二审不开庭审理,作出了维持陈家一审无期徒刑的终审裁定。
2010年5月9日5时36分许,陈家饮酒后超速驾驶英菲尼迪轿车,在建国门外大街永安里路口,违反交通信号,直接撞上前方等候交通信号放行的菲亚特轿车,继而又撞向正常行驶的639路公交车。事后,陈家弃车逃逸,事故造成菲亚特车主陈伟宁及其6岁女儿珠珠(小名)死亡、陈的妻子王辉重伤,公交车乘客刘先生软组织挫伤。今年5月20日,陈家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一审宣判,陈家被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陈家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陈家辩护律师陆骏峰告诉记者,陈家听判后情绪有些激动,认为判决结果不公,表示将继续申诉。此前,其律师陆骏峰曾向法院提交了13起在北京审理的酒后驾车致人死亡案例作为量刑参照,“与这些案例相比,陈家造成的危害后果是相对轻的,他在案发后赔偿受害者368万元的数额是最高的,可陈家获得的处罚却是最重的。”
新闻回顾:长安街英菲尼迪车祸案肇事者已上诉 称量刑过重
昨日,“长安街英菲尼迪车祸案”被告人陈家的辩护人证实,陈家认为量刑过重,已向北京市高院提起上诉。5月20日,陈家被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无期徒刑,附带民事赔偿366万余元。
北京长安街英菲尼迪车祸案肇事者被判无期
5月20日,北京长安街英菲尼迪车主肇事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陈家因酒驾致两人死亡、一人重伤,被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法庭宣判,陈家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报道称,原被告双方已达成赔偿协议,赔偿金额是366万。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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