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华人网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社会万象

养猪富豪借精生女 离婚后担忧分遗产不愿认帐

www.sinoca.com 2011-07-12  中新网


  彰化地区詹姓养猪大户疑似罹患不孕症,先抱养大舅子的儿子谎称亲生,又让妻子向大学生借精生女。前年离婚后,他担心未来有财产继承纠纷,先自首谎报儿子是亲生的,再向法院提出确认他与女儿没有亲子关系诉讼,主张其妻擅自借精生女。法院认为,詹知道妻子借精生女已超过两年告诉时效,判他败诉定谳。

  詹家昨天表示:“尊重判决。”因此,詹男还是女儿(7岁)法律上的父亲,将来可继承詹男的财产,除非她在成年后两年内,自行提出她与詹男没有亲子关系的诉讼,才会失去继承权。另外,詹男先到地检署自首,坦承1992年谎报户口,把前妻哥哥的儿子登记成他亲生骨肉,因已逾15年追诉期,获不起诉;詹另提与儿子没有亲子关系诉讼,获胜诉定谳。

  彰化地区詹姓养猪大户与前妻在1980年结婚,婚后两人育有1子1女,2007年两人一度离婚又结婚,直到2009年4月间,两人二度协议离婚。

  詹提告主张,离婚后前妻屡以子女名义要求分财产或复合,双方多次为财产分配争执,当时前妻脱口说出儿子是大舅子的亲骨肉,女儿则是她到诊所借大学生的精子所生,他才惊觉原来一双子女都不是他的亲骨肉。

  前妻反驳,婚后詹自知无法生育,要求她做了十几次人工授精都没成功,2004年借他人精子才成功受孕,詹当时就知道女儿不是他的。她更自爆,两人结婚十多年,只在新婚夜发生过一次性关系。

  詹辩称,他是精虫稀少,医生说他只要保持身体健康,仍有让妻成功受孕的可能,他还强调,离婚后他另娶越南新娘。

  法院审理后认为,詹早知精虫稀少无法让妻自然受孕,且前妻历次做人工受孕均使用他人精子,认定他知道女儿非亲骨肉已超过两年以上,已逾告诉时效,判他败诉定谳,在法律上仍须尽到扶养女儿的义务。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上一篇:哥震惊了!这“内衣上班姐”到底是何方神圣(组图)
下一篇:工人遭马蜂围攻被困在高塔上 消防员空降救人(图)

[声明] 加拿大华人网刊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投资或其他建议。转载需经加拿大华人网同意并注明出处。本网站部分文章是由网友自由上传。对于此类文章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文章,请联系我们。

网站完整版 | 广告服务 | 网站声明 | 网站留言 | 联系我们 | RSS
Copyright © 2000-2015 加拿大华人网 SinoCa.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