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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网曝被强奸引关注 男子称是自愿发生性关系

www.sinoca.com 2011-07-09  中安在线


  “**,你个禽兽畜生强奸犯,你不得好死。”7月7日13时许,合肥某知名论坛突然出现这样一个帖子,瞬间引起众多网友关注。短短一天时间,有近两万人查看,更有数百人发表评论。

  发帖人小张称,7月3日她来合肥转车,当晚到网友陈某家中聊天后被强暴,并有内裤为证。次日,她本想劝网友陈某自首,却被拒绝。不堪侮辱的小张将事情经过以及相关短信甚至男子的姓名和工作单位全部公布在网络上。记者联系上小张,她承认帖子是本人所发,并表示当天发生的事情即为帖子所述,无半点虚假。

  随后记者又联系到了陈某,其承认与小张发生了性关系,但却称:“当时是你情我愿,根本不算强奸。”陈某说,次日小张曾向他要过一万块钱。“她想敲诈我,没得逞恼羞成怒才做出这样的荒唐事。”7月4日,小张已经到辖区刑警队报案。目前警方正在对此事进行详细调查。

  【事件】

  网络“强暴帖”,引来万人关注

  7月7日中午,一条“**,你个禽兽畜生强奸犯,你不得好死。”的帖子惊现省城某知名论坛。发帖人称,7月3日她来合肥转车的当晚,到一名男网友家中聊天。准备离开时,被该网友强行拥抱最终被强奸。次日,发帖人本想劝男网友自首,却遭拒绝。发帖人将当时两人交流时的短信全部公布于众,并将男网友的姓名和工作单位也明确写出。

  帖子一经发布,便引来众多网民关注。截至7月8日18时,短短一天多时间内,已有近两万人查看,数百人发表评论。其中大部分评论对发帖人的遭遇表示了同情,希望她能找到证据将强暴者绳之以法。不过,也有一些网友提出了质疑:一个小女孩,为什么深更半夜到不认识的男网友家去呢?这其中是不是有隐情?

  一时间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为了解具体情况,7月8日,记者联系上了发帖人小张。

  【发帖人】

  在网友家中被强奸

  小张,二十多岁,外地人。7月8日,电话中她向记者回忆了整个事情的经过。小张说,她本在温州上班,不久前在亳州又找到了工作。7月3日,她乘车来合肥准备转车去亳州。在火车上,她用手机登录QQ,看到一个陌生的QQ号,签名上写着“喝酒喝不死我,第五脊椎有增生。”

  小张说自己父母也有这个病,立马对这个人产生了同情。“当时我就劝了他几句,让他不要灰心丧气。”就这样,原本不认识的两人互相聊了起来,而且越聊越欢。“他要买手表,不会弄支付宝,还是我先帮他付的钱。”

  火车到站后,小张住在一家宾馆,两人又通过手机短信聊天。“他说老婆跟人跑了,自己一个人带着孩子很辛苦。又和我说晚上喝酒了,好难受。”小张说,自己只在合肥待一晚,听到他这样说,很同情便主动要求过去看看。

  网友陈某住在肥西县上派镇,小张说她赶到时已经是23时。“见面后,我们就聊了会天。快到凌晨时,我就想走了。”小张说,不成想就在这时意外发生了。

  “他本来说要送我,可刚走到门口,他就说要抱我。我没同意,他就强行地抱住我,做一些猥琐的动作,用身体在我身上蹭。”小张说,她百般挣扎也没有摆脱,最终被抱到了床上。

  “整整被他欺负了半个多小时,我怎么求他都不行。那个时候,他已经兽性大发了。”对于当天晚上的事,小张不愿过多回忆。她说,每每想到就觉得痛不欲生,没办法见人了。

  曾劝对方自首被拒绝

  在帖子里,小张公布了许多短信,内容大多都是劝陈某自首的。小张告诉记者,当天晚上陈某发泄完欲望后,已经是快到凌晨一点了。“整整被欺负了近一个小时,我回宾馆已经是凌晨一点半了。”小张说自己一夜未眠。

  小张说,当晚她将自己的遭遇告诉了朋友。“朋友让我找他要补偿,说不给一万块饶不了这个畜生。”小张说自己当时已经很迷糊了,就听了朋友的建议。可是这个提议被陈某拒绝了。

  小张觉得自己不能就白白被别人欺负了,她想到让陈某自首。“他一个人带个孩子也不容易,自首的话会判轻点。”7月4日下午,小张便给陈某发信息。

  小张:如果你还有一点良知的话,你去自首吧。

  陈某:我在开月会,估计还要一段时间,完了给你电话。

  小张:你不用拖延时间,你昨天不是威胁要我死么,我告诉你我现在生不如死。6点,如果6点你还没打电话去自首的话我就去报警。

  陈某:我自己一直在忏悔,内心非常痛苦,怎么会搞成这样,真的在开会。

  小张:反正话我已经说到了,你要为自己的罪行付出代价,你知不知道你把我的一辈子都毁了。

  陈某:您是好人,您放心,等我把事情处理完,孩子的事情安排好,我就去。这样才能抵消现在的痛苦吧!真心希望你的心情能好点,也祝福你以后过得比我好。

  这些短信内容后来被小张通通发到了网上。

  小张说,和陈某发了这些短信后,本想他会自首。可过了18时,陈某并没有去派出所的意思。“那我只能选择报警了。”7月4日20时,在朋友的陪同下,小张到肥西县公安局城关责任区刑警队报案了。

  【男方】

  发生过性关系,但不是强奸

  事情真如小张所说吗?在网帖中,小张将陈某的住址以及单位全部公布于众。为了解情况,记者电话联系上陈某。本想与其当面沟通,却被拒绝,陈某表示只愿在电话中接受采访。

  “我承认和她发生过性关系,但并不是强奸,是你情我愿的。”陈某称,自己看到帖子后肺都气炸了,没想到这个女人会来这一手。“你想想,我们以前都没见过,只聊过一次天,深更半夜地她跑到我家,肯定是预谋在先的。也怪我当时没把持住,和她上了床。”

  陈某说自己早年离婚了,一个人带着孩子也很不容易。当天两人聊得非常开心,“她还主动给我付了买手表的钱。到我家来也是她提出的,我开始都拒绝了,后来才同意。”陈某只说当晚发生的事情是双方自愿,并不愿意透露过多细节。

  可网上小张公布的那些短信又是怎么一回事呢?“第二天上午,她就找我要一万块钱,让我补偿她。我没同意,她就恼羞成怒干出这样的荒唐事。”陈某解释说,4日下午他在单位开月会,小张一直发信息,他实在心烦,就听朋友的劝说,先随便回几条短信应付着。“哪想到她会全部公布到网络上呢?”

  陈某说,现在单位的人还有亲戚朋友都知道他的事情了,他的生活已经受到了严重影响。“在公安机关还没有定性前就说我强奸,还公布我的姓名和单位,肯定侵犯了我的权利。”陈某说,等事情处理完,他要追究小张的责任。

  这一天,陈某说自己过得很混沌,一点也冷静不下来。“只觉得对不起我的孩子,他才7岁,长大以后肯定抬不起头。”陈某说,自己本来在单位做得还挺不错,也得到了领导的赏识。现在闹出这事,也只能选择辞职了。

  采访结束,陈某给记者发了一条短信:“网络有风险,谈情需谨慎,但愿天下无诈!”他说,这是他由衷的感慨。

  【警方】

  已接到报案,将详细调查此事

  7月4日,小张在朋友的陪同下到肥西县公安局城关责任区刑警队报警。小张说,她保存了发生性关系时的内裤,能证实是陈某的暴行。可一回忆起被强暴时的细节,便痛不欲生。报过案后,她便在朋友的陪同下离开合肥疗伤。“当时只和民警说了个大概,等周一回合肥,我会说出详细情况的。”小张说。

  陈某也说,7月5日已有民警把他叫过去做了长时间的笔录。“我把所有的情况都已告诉了民警,我相信他们会做出公正的处理。”

  7月8日,记者来到城关责任区刑警队,负责此案的吴姓民警称,确有接到过报案。目前,民警正在做详细的调查,到底是不是强奸,还要综合分析当时的情况以及一些证据。吴姓民警也建议,双方都可尽量回忆当晚的一些细节,争取找到相关证据。

  记者又咨询了安泰达律师事务所的徐金鹏律师。徐律师称,小张提供的短信,最多只能算间接证据,不能以此证明是被强奸的。内裤上的精液只能表示双方确实发生过性关系,也不能证明强奸行为。“到底是不是强奸,要看当时陈某是否违背小张意愿与其发生性关系。现在因为没有见证者,所以很难举证。”徐律师也建议,如果小张需要维权,则需要回忆更多细节,看看能否找到更为直接有力的证据。 (方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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