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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曝最难申请的经济适用房 看完申请条件内牛满面

www.sinoca.com 2011-05-17  猫扑


  信阳市河区居民购买经济适用房及廉租房申请报名通知

  河区城市居民:

  按照区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现就我区经济适用房及廉租房申请报名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报名时间:

  2011年5月5日至2011年5月13日

  二、报名地点:

  申请人户籍所在居委会

  三、申请条件

  (一)申请经济适用房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本辖区城区(不含双井办事处)非农业户口3年以上;

  (2)家庭人均收入不得高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4倍(不高于880元);

  (3)无住房或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7平方米;

  (4)未享受过福利分房,集资建房或购买过商品用房(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7平方米的除外)

  单身人员除应当符合前款规定条件外,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时,年龄应满28周岁。

  (二)申请廉租房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河区中心城区(不含双井办事处)非农业常住户口;

  (2)民政部门确认的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350元;

  (3)家庭无住房或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低于8平方米。

  特此通知

  河区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5月5日

  看完条件我真是内牛满面啊,一个收入标准把几乎100%的需求者卡到了门外面去了,按照这个标准,28岁以上,月工资880,有手有脚勤快的人们。即是没学历,没技术,勤恳工作光出卖劳动力一个月也不可能只拿880啊。要生活啊,我们这边消费水平还高。真不知道880这个杠是哪个领导想到的。还有一条:民政部门确认的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350元,这样的家庭是神马家庭?夫妻2人。只有1个人上班,又有孩子在上学。

  综上所述,一户人家,只能有1个人去上班,而且工作单位老板必须黑心的给着极低的工资(多一个人上班,老板发发善心稍微涨涨工资,稍微平均一下就申请不到房子了)。。。而且得还有1个未成年的孩子,才能达到申请条件所规定的贫困标准。

  这样的条款,叫勤劳的老区人民情何以堪!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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