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大河报3月20日报道 男孩找前女友,网络“人肉搜索”帮忙,找到女孩下落后,男孩手捧88朵玫瑰,怀揣一把水果刀,将女孩杀死。昨天,记者从新乡市中级法院政治部了解到,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林明于昨天在新乡市被执行注射死刑。
林明是阜阳颍上县人。2004年9月,正在阜阳某中学上高一的林明,在网上认识了四川内江初三女生周某。慢慢地,两人坠入情网。2007年,没有考上大学的林明来到上海打工。2008年8月,周某考上了河南新乡某大学。林明反对周某去读大学,两人感情产生裂痕。2008年8月底,周某在网上向林明提出了分手,并更换了手机号码和QQ号码。找不到周某,林明在网上发帖,“控诉”周某的“负心和绝情”。很快,通过网友发动的“人肉搜索”,林明得知周某所在学校等详细情况。2008年10月21日,林明到新乡,对周某猛刺30多刀。这起“人肉搜索引发的玫瑰血案”引起全国震惊。作案后,林明没有离开现场,被民警当场抓获。
随后,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林明死刑。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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