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智障男子以请家教为名,将武汉大学一名女生骗至一偏僻处欲施暴,遭到反抗后抢走其手机。昨悉,洪山区法院以强奸罪(未遂)、抢劫罪被洪山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据洪山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09年7月6日上午8时左右,22岁的戚某自称姓王,以请家教为名打电话约见武汉大学女生小菅(化名),将其骗至洪山关山大道803仓库附近的空地处。戚某持刀威胁,欲强奸小菅,但小菅激烈反抗并大声呼救。戚某抢走她的手机后逃走。
据小菅报案时称,戚某当时提出要她做女朋友,被她拒绝。戚某突然将她扑倒在地脱她的上衣。遭到反抗后,戚某抽出一把小刀,顶在小菅的胸口上。小菅就抓他脖子,抢他手中的刀子。两人在打斗中,小菅的手机滑落,戚某去捡手机,小菅趁机跑开,求助路人报警。
去年7月9日,戚某被警方抓获。经司法鉴定,戚某属于中度精神发育迟缓,为限定(部分)刑事责任能力人。戚某家人代其赔偿了小菅1000元。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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