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云阳县一位17岁的少年在看电视的激情镜头后,将一起同看电视的6岁幼女实施了强奸。昨日,记者从云阳县公安局获悉,这个少年已被检察机关起诉。
一个激情镜头害了两个人
昨日,云阳县凤鸣镇6岁的女孩黄小倩回忆起2009年11月30日发生的事,仍然心有余悸。当日下午5时许,小倩在邻家的云阳县凤鸣镇里市街道一服装门市里玩耍,不一会儿,她到门市阁楼里看电视。恰在这时,凤鸣镇锦坪村青年陈某也在这个服装门市里阁楼上看电视,看着看着,剧情里有男女拥抱、接吻的镜头,当看到电视里男女亲热镜头时,17岁的陈某便想入非非,产生了冲动。
这时,陈某顺势将坐在旁边的女孩小倩抱住,用嘴亲了几下,然后将其按倒在床上,并不顾小女孩的哭泣反对,强奸了幼女。
初中毕业后他就没读书了
2009年11月30日18时许,云阳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接到群众电话报案。云阳县公安局刑警大队连夜赶到事发地点。由于受害人年龄太小,提供不了有价值的线索,侦查员只得通过大量群众走访展开破案工作。
民警们了解到一条重要线索,当时在门市里玩耍的小女孩黄小倩也曾到阁楼里看过电视。后来出来时,小女孩看样子曾哭过。侦查员得到这一情况,立即赶到此门市,对门市老板仔细询问,对现场认真勘查,很快锁定嫌疑人就是陈某。在大量的证人、证物面前,陈某羞愧地交代了罪恶的经过。
据了解,陈某与小倩是邻居关系,陈某刚刚初中毕业后没能升学,平时赋闲在家,没什么事干。案发后,陈某于去年12月7日被警方以涉嫌强奸刑事拘留,同月28日被依法批准逮捕。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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