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名妇人于七年前委托蒋姓夫妇照料两岁大的女童,岂料竟遭蒋姓男子以性器官摩擦女童下体猥亵,直到女童忽然对母亲说:「我是女朋友。」引起怀疑,才让蒋姓男子的兽行曝光。
90年四、五月间,女童母亲以每月15000元的代价,委托蒋太太帮忙照料她的女儿,一年多后,她忽然发觉女儿的下体红肿,还有外伤的痕迹,但却以为是女童自己不慎受伤,并未在意。但过了一阵子,女童却忽然对她说:「我是女朋友。」让母亲大吃一惊,追问之下,女童才说,她是保母先生的女朋友,还说蒋姓男子都没有穿衣服,母亲这才发觉大事不妙。
她赶忙带女儿到医院检查,发现会阴部红肿,有外力运作的迹象,愤而控告蒋姓男子涉嫌性侵,并提出民事求偿。
尽管蒋姓男子矢口否认,法官根据女童自身的叙述,以及心理谘商师的协助后,认定女童确有表达事实的能力,判定蒋姓男子以性器官摩擦女童下体,依照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另赔偿精神抚慰金159万9000元。目前蒋姓男子仍上诉最高法院中。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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