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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仔遭碰瓷团伙成员威逼暴打昏迷半月未醒(图)

www.sinoca.com 2009-11-19  楚天都市报



仍处于昏迷中的王鹏

  躺在抢救室半月未苏醒

  到昨日,在深圳市龙岗区龙城医院住院部的抢救室,湖北广水籍19岁青年王鹏已躺了整整15天,他的头脸都蒙着纱布,仍处于昏迷状态。

  他的父亲王世银和姐姐王萍,全都辞去了工作,守在他的病床前。王萍按照医护人员的嘱咐,不时用毛巾给弟弟擦着头部、手臂及小腿。

  医院主治医生穆永祥向记者介绍,王鹏是11月3日深夜送至医院的,当时头部全是血,伤势十分严重。院方认为伤者已没有多大希望了,但在伤者亲属要求下,还是进行了全力抢救,并做了开颅血肿清除手术及去骨瓣减压手术。

  现在,王鹏头部已去掉一块大约10平方厘米的骨头。如果病人保住了性命,可在3至6个月后用钛合金将这块骨头补起来。不过,这都是后话,目前,病人的生命体征还不平稳,随时有生命危险。现在最关键的,一是保住病人生命,二是让他醒来。

  昨日上午,王鹏又拍了一次CT。CT显示,其脑部仍有水肿。如果头部炎症消不下去,就会一直压迫神经,造成持续昏迷。

  半个月来,王鹏全靠用塑料软管把一些汤水流食打入胃中,来维持微弱的生命。

  两名当事人回忆噩梦仍不由得全身颤栗

  昨日,记者在深圳找到了“11・3”事件中,与王鹏一起经历噩梦的另外两名青年高铭芳(20岁)和夏明(17岁)。他俩带记者重走了案发现场,在回顾当时经过时,二人仍全身颤栗。

  高铭芳说,11月3日晚8时30分许,他们同在一家工厂打工的4名青年李德生(21岁)、王鹏、高铭芳和夏明,下班后到附近的富源超市购物。他们走到超市门口时,见一个“混混”A微闭着双眼,正在超市门口走来走去,猛然他对李德生说:“什么意思,你怎么撞我一下?”其实李德生根本就没有撞到他,他们后来才明白,这是专门在外“撞猴子”的团伙成员之一。但李德生还是连声说“对不起。”这时王鹏上前问:“什么事?”“混混”A说:“你是不是想出头?”接着就打手机叫同伙速来。

  在“混混”A打电话时,王鹏等4人没有理他,便上超市二楼买床单。谁知,两三分钟后,“混混”A叫来了“混混”B、“混混”C。三个“混混”冲上超市二楼,对王鹏打了几巴掌并踢了几脚。王鹏始终没有还手。其中,“混混”A说:“限你们5分钟之内,全部到一楼,当着我两个朋友的面道个歉,就算了”。说完扬长而去。夏明信以为真,他说:“我们还是下去道个歉算了。”于是4个人就下楼来。

  在富源百货超市门口,高铭芳买了3包黄鹤楼牌香烟给三个“混混”,但对方说,“我们到旁边的湘味楼喝酒去。”高铭芳等人不愿过去,三“混混”游说道:“保证不动你们。”7人便进了湘味楼餐馆二楼的一间包房。

  在包房内,王鹏4人都被灌了酒,其中,李德生和夏明趴在桌子上只想吐。这时,三“混混”逼他们把身上的钱都掏出来。在胁迫下,李德生掏出了 300元钱和1部手机,高铭芳60元,夏明180元,王鹏没有钱。于是,三“混混”便对王鹏暴打。他们先用一个啤酒瓶子往王鹏头上砸,酒瓶未破,于是, “混混”先把啤酒瓶往墙上砸破,再往王鹏脸上扎,致王鹏脸部皮肤撕裂,血流如注。还有一名“混混”抓住王鹏的头发,将王鹏的头往墙上撞。之后,就逃离了现场。

  这一非人的折磨过程,前后持续近两个小时。

  工友及老板捐助3.1万元只是杯水车薪

  伤者王鹏来自广水市骆店乡三桥村的农家。虽然他的父亲和姐姐都在外面打工,但每人每月工资都只有1000来元,除去生活费、房租费等等开支,每月所剩无几。

  王鹏受伤后,医院天天催款,他所在的工厂老板出于人道主义,捐款1.5万元。广水老乡及其工友100来人捐款约1.6万元,共3.1万元。但是,王鹏每天的治疗费用就高达5000元。昨天起,因为伤者家属没钱,医院已对部分药品停用,但王鹏每天的费用还是需要两三千元。王世银告诉记者,至18 日,共已花去5万余元。如果没钱,只有眼睁睁地看着儿子的心跳和呼吸越来越微弱。王鹏家人也热切盼望有社会上的好心人能够伸出援手。

  伤者父亲无奈之下向深圳市领导求助

  在万般无奈之下,王鹏的父亲王世银委托亲属和乡亲,于14日向深圳市委书记刘玉浦、代市长王荣发出了一封《求助信》。这一封《求助信》同时也公布在互联网上,引起众多网民的关注。《求助信》写道:“看着病床上昏迷不醒的儿子,想着凶手仍逍遥法外,还有高昂的甚至是无底洞的医药费,伸冤无路,求助无门,王鹏的父亲王世银几乎精神崩溃,甚至对生活失去了信心……”“尊敬的刘书记、王市长,期望此事能得到您们的关注、关怀。我们也深深相信,正义终究会战胜邪恶,凶手迟早会绳之以法,王鹏也会在爱心的感召下早日苏醒。”

  警方成立专案组缉凶

  昨天,深圳市龙岗公安分局盛平派出所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该所刑警队警官余文华、丁昊坤介绍,据高铭芳等人说,三名犯罪嫌疑人在喝酒时曾自称外号叫“阿辉”、“阿祥”、“阿豪”,但是,警方通过走访,找到了辖区内有外号“阿辉”、“阿祥”、“阿豪”的人,经指认,并不是犯罪嫌疑人。

  同时,针对辖区内“撞猴子”现象时有发生,该所还先后抓获5名专职“撞猴子”的犯罪嫌疑人,但均与此案无关。

  目前,在派出所教导员陈波的督导下,已成立由一名副所长和3名刑警参与的专案组,鉴于王鹏目前伤情,该所已将此案作为一起命案在侦办。

  两名警官还向记者出示了超市门口的监控设备拍摄下来的犯罪嫌疑人的照片,照片虽然有些模糊,但熟人还是可以把他们辨认出来。据称,这三名嫌疑人在逼王鹏等人喝酒时,曾自称他们“在武汉看过场子、送过货(贩过毒)”等等。其中有两人自称是“湖北人”。

  如有知情者请以深圳警方联系(0755-110)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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