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家中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这一在“一夫一妻制”下出现的奇特现象,已经被一些有权或有钱的男人视为成功人生的最高境界,带着“小蜜”或“二奶”进入社交场所,似乎很有面子,大家也都见怪不怪,甚至会引来一片赞美或嫉妒的声音,通常被他人称之为“有东西”。
可桐柏县原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高进坡,却因为在处理原配和“小蜜”关系时,协调能力有限,竟然敢于在家中使狠,并以“休妻”相威胁,导致发妻动怒,进而大闹会场,举报其“养小蜜”和贪污受贿的种种丑行。随后,纪检监察部门介入,高进坡落马。最终法院审查认定,高进坡在担任桐柏县县委办公室主任、副县长期间,利用其职务便利,索取他人财物人民币25万元,又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人民币67.3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且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公共财物人民币 28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贪污罪,两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13年。
如高进坡这样因发妻举报而落马的,真是十分罕见。
通常情况下,一般在官场上“混得好”的男人,老婆即使知道其在外养了“小蜜”,也只能在家里吵吵闹闹,绝不会闹到大雅之堂上,更不会狠心去举报。因为中国属于“夫贵妻荣”社会,老公官位子高了,自己的身份也随之提高;老公的钱多了,自己花钱也就不需要再“抠门”了。另一方面,一般“养小蜜”的官员,应该是已为人父了,和妻子拥有着共同的子女,为了子女今后能过得更好一些,妻子也不会告发老公的。此外,这些“养小蜜”、“包二奶”的官员,其发妻也都上了一定的年纪,一旦和老公彻底翻脸,再嫁也都有不少困难,何必自寻烦恼?
而以前一些案例,两口子开贪污受贿“夫妻店”的情况倒是比比皆是。这些“贪内助”不仅对丈夫的腐败行为视而不见,而且还会同流合污,甚至推波助澜,赤裸裸地担当丈夫受贿、索贿、转赃的好帮手。如原北京市海淀区区长周良洛涉嫌受贿就是和妻子鲁小丹双双受贿,后又双双受审案;原重庆市渝中区副区长王政和原中共重庆市委统战部副部长罗静红夫妇;原江西省上饶市委书记王兴豹、文献兰夫妇,都曾“夫妻双双”出庭受审,形成了具有中国官场典型特色的“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特征。
高进坡因发妻举报而落马,对那些“家外有家”的官员们敲响了一记警钟:夫妻虽是同林鸟,一方过分各自飞。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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