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业男子黄某与詹某长期交往,误以为詹某对其“有意思”,便谋划与其发生“一夜情”。昨日,被告人黄某因犯强奸罪被祁门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黄某与詹某均为江西星子县人,平日里两人关系甚好。由于詹某平时表现过于热情,被黄某误以为对其有意思,遂一直寻找机会与其发生“一夜情”。今年5月14 日,詹某叫黄某开车送其回家,黄某认为机会来了,临时改了方向,将其带到景德镇某酒店开房,准备实施强奸。由于詹某强烈反抗,借机逃脱,黄某未能得逞。
次日上午,身无分文的詹某打电话要求黄某归还逃跑时落在酒店里的皮包。电话中黄某承认了错误,并允诺送其回家。待詹某上车后,黄某再次改变方向,称带其到黄山游玩以作补偿,詹某无奈只好同意。路经祁门县城,黄某将詹某带至宾馆休息欲再行不轨,詹某只好以跳楼相威胁迫使黄某放弃强奸,后詹某谎称肚子饿,待黄某为其出去买吃的时趁机逃脱,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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