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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的金香格商务酒店已恢复营业 |
酒店老总光天化日之下打死一名妇女,花28.5万就了事?此事近日被网友传得沸沸扬扬。
调查中,高新区警方昨天证实,该老总已被刑拘,拿再多的钱也不能逃脱刑责,本周内将提请批捕。律师称,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最高可判死刑。
打人老总曾扬言 花200万元买条命
8月1日,因3岁幼子摘了酒店的花引发口舌,来自四川金堂县的34岁妇女田家芳被龙头寺火车站旁金香格商务酒店老总曾某打死。法医鉴定,田系后脑着地导致颅内出血死亡。
8月8日,双方亲属在雾都宾馆茶楼协商,经过3小时“谈判”,最终酒店方同意赔偿28.5万元一次了清,并与死者亲属签订了“协议”:死者亲属不再追究此事。一手交钱,一手签字,次日,死者在一碗水殡仪馆火化,亲属随即撤离重庆,回到四川老家。酒店也恢复营业。
28.5万就“私了”一桩刑案?此事近日被网友传得沸沸扬扬。调查中,酒店方面承认给了赔偿,但细节不作正面回答。死者的老公曾栋海称,28.5万元已领取,“协议”是酒店起草的,确有“不再追究”的意思。而目击者称,8月1日案发后该酒店老板曾扬言说:“大不了花200万元买条人命嘛。”
双方通过协商 赔偿28.5万元
两天来,记者赶赴龙头寺调查,金香格商务酒店前台几名服务员证实,出事后,未见曾总现身,不知道他在何处。酒店一名中年男子透露,曾总30多岁,家住南坪,酒店去年底才开张,目前是曾某的哥哥在负责管理酒店。
《营业执照》显示,该酒店位于北部新区昆仑大道50号,属天宫殿街道辖区,老板曾某,2008年11月21日成立,系个人经营。
高新区公安分局火车北站站前派出所一名负责人称,案发当天,该所便组织精干警力介入侦查,该所了解的案情是:3岁小孩跑进酒店耍,被几个女服务员赶出,田家芳遂与服务员发生了抓扯。后来,曾某用拳打了田家芳,并将其推倒在地,田家芳后脑着地颅内出血,经抢救无效死亡。
这名负责人透露,事后,死者方曾喊出索赔500万元,后来降至300万元,最后赔了28.5万元,都是双方自行商量的结果,警方未参与协商。
死者到底是什么身份?昨天,已回到四川的曾栋海承认,他是在龙头寺一带搞黑车营运。他称,去年9月,花费3.98万元买了一辆五菱之光,每天在龙头寺火车站一带揽客,以此维持生计。曾说,由于我市打击黑车力度很大,生意并不景气,每天只有100多元的收入。
面对一家4口人的高额花销,曾栋海便叫田家芳在火车北站一带帮他喊客,重点是那些刚下火车的客人。如今,他已停止黑车生意,把车开回了成都。
打人老总曾失踪 次日投案被刑拘
高新区公安分局火车北站站前派出所证实,田家芳被打倒地后,被紧急送往附近医院抢救。警方迅速介入。
2日凌晨,田在医院死亡。此前,打人的曾某却以“去找钱”为由失踪。为确保将曾某缉拿归案,警方暂时封锁了田死亡的消息,多方施加压力,要求曾某迅速到站前派出所接受调查,配合抢救田家芳。2日,迫于威慑,还蒙在鼓里的曾某主动来到站前派出所投案。证据面前,曾某对打人一事供认不讳,当即被刑拘。
警方和律师都表态 协议私了条款无效
签了“不再追究”协议,赔了28.5万现金,此事真就这样“私了”了吗?
昨天,高新区警方明确表示,双方对民事部分进行协商赔偿,无论赔多少钱,都不能免除打人老总的刑责,刑事部分决不可能“私了”。目前,曾某仍在九龙坡区看守所羁押,本周内便将提请九龙坡区检察院批捕。律师何雪梅表示,刑法是公法,双方签订的协议上有关“死者家属不再追究”的条款无效。
对话
“我不追究不等于法律不追究”
昨天中午,记者与正在四川老家料理后事的死者的老公曾栋海通了电话。
记者:当初曾喊酒店方赔500万?
曾:我没喊,其他亲属喊没得我不清楚。
记者:这28.5万怎么安排?
曾:除去丧葬费后,剩下的1/4分给岳父母,3/4留作两个孩子读书。
记者:你满意这个赔偿结果吗?
曾:不是很满意,她一条生命换的这点钱啊。
记者:拿了钱就不再追究对方吗?
曾:我不追究不等于法律不追究,希望打人者受到惩罚。
说法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最高可判死刑
重庆龙行律师事务所何雪梅律师指出,打人老总曾某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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