砸死弟弟抛尸荒野只剩骨架
杀弟哥哥判15年
本报讯 (记者/杨大正通讯员/穗法宣) 初一男生小龙离校离奇失踪9天后,其遗骸在一个非常隐僻的小山包上被发现,全身皮肤、肌肉、器官荡然无存,仅剩下一副骨架及一点残留的头发。杀害小龙的凶手,竟是其同父异母的哥哥周某。近日,广州市中院一审判处杀弟少年小杰有期徒刑15年。
曾密谋半年除掉弟弟
据法院资料显示,被告人小杰出生后仅6个月就遭遇父母离婚,此后他随靠卖菜谋生的母亲罗某娥居住,生活非常困难。后来,小杰的父亲周某祥再婚,随后生下了小龙。直到14岁,母亲罗某娥带小杰去法院,要求周某祥增加抚养费,小杰才知道周某祥是自己的亲生父亲,同时得知和自己同校的小龙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弟弟。
小杰在不同场合见到父亲对小龙疼爱有加,而对自己却相当冷漠,甚至因为自己抚养费而同母亲多次打官司。小杰对父亲周某祥心生怨恨,还认为弟弟小龙把他应该得到的东西都抢走了。
2007年9月开学之后,小杰便开始密谋杀掉小龙,他设计了好几套方案,但是小龙和很多同学上学和回家,他一直未能下手。直到2008年5月21日下午,小杰放学后到学校的自行车棚取车,见小龙独自骑自行车回家,便追上小龙说:“跟我过来。”两人来到广州市黄埔区姬堂社区碧山村鸡乸山西侧山坡后,趁小龙停车不备,小杰上前掐住他的脖子,将他按倒在地,还用石头击打头部和腰部,致年仅13岁的小龙颅脑破裂当场死亡。
“摘取器官”纯属误传
2008年5月30日下午,碧山村村民彭某去果园想挖棵竹子种,到了鸡乸山离竹林不远的地方,发现一具高度腐烂的男尸,全身皮肤、肌肉、器官荡然无存,骨架上还套着校服。由于这里很少有人来,她马上跑下山,到家后就给队长打电话,队长通知警察到现场。
本案刚发生时,所谓神秘团伙针对学生“摘取器官”、“变态杀人”的猜测、传言不断。
2008年6月24日凌晨,专案组民警在黄埔区姬堂社区某住宅抓获犯罪嫌疑人小杰。在一系列证据面前,小杰向民警交代了故意杀害其弟弟小龙的作案经过。
警方证实,小杰在杀害小龙后,并未再对他的尸体进行残害,小龙被发现时已是一具白骨,可能与曝尸荒野时间过长有关。
2008年11月28日,广州市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小杰提起公诉。小龙的生母向小杰提出刑事附带民事索赔。
在庭审中,小杰对杀人的事实供认不讳。
广州中院审理后认为,小杰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考虑到他犯罪时不满18周岁,且属于家庭悲剧等因素影响造成,可从轻处罚,判处小杰有期徒刑十五年,他的母亲赔偿小龙生母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共计37218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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