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上午8点30分,由云南省委宣传部组建的“躲猫猫”事件网民各界人士调查委员会15人在晋宁县公安局调查。
躲猫猫调查组成员进入看守所实地考察。
云南晋宁县公安局已向调查委员会通报了案件情况。
云南晋宁县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及相关部门昨日上午通报认为:李荞明系在押人员趁民警刚巡视后擅自进行娱乐游戏时发生的一起意外事件。 8日17时50分许,普某某、李某某、余某某等6人趁民警依照规定刚巡视过后,在监室放风间内擅自玩起了“瞎子摸鱼”(即“躲猫猫”)游戏,由李荞明先蒙住眼睛当瞎子摸其余5人,在游戏过程中普某某首先被李荞明摸到,随后李荞明拉着普某某的手要求换人,普某某认为游戏还未开始与李荞明发生争执。普某某用脚踢在李的胸腹部,又一拳打在李头部左侧,致使蒙着眼睛未能防备的李荞明头部猛撞在监室门框上受伤。
公安部门承认,李荞明死在看守所,警察负有责任。该县公安局分管刑侦的副局长达琦明表示:未发现民警有工作失误,案情调查清楚后,愿接受问责。
网民:不是什么都能看到
“躲猫猫”本来是一种非常安全的、娱乐性很强的,主要由儿童来参与的游戏,现在居然有一个成年人,在看守所里面玩起了“躲猫猫”的游戏,还躲出了人命,警方这样的解释当然会引起一些质疑。
调查委副主任“边民”说,成员们要求会见导致李荞明死亡的普某某及当日在场的室友,但是该县检察院副检察长认为“按法律规定,这样的会见不合程序”,遂遭遇拒绝。此外,调查委要求查看监控录像。但是,官方回答“有记录无记录,无法回答;据保密要求和相关法律规定,调查委查看录像不在法律范围内”。
“边民”总结:这个特别的调查委法律权限不清晰,并不是大家设想一般,什么都可以看到。
没有任何的准备,也没有预定的行程。昨日,“躲猫猫”事件进入高潮,“躲猫猫”调查委员会在网民的率领下开始了一天的行程。
在媒体大众的关注下,“躲猫猫”调查委员会还未拿出书面的结论。但是,在此之前,云南晋宁县公安局昨日已向这个特别的调查委员会通报了案件情况。
经过这次尝试,调查委的每一个人都相信“有收获,也有失望”。
调查委成员
出发一刻才会面
时间太过紧急,昨日上午8点40分,“躲猫猫”调查委员会的成员才在出发一刻会面,15人组成的调查委中8位是网民,其中有3位媒体代表。
据调查委副主任“边民”介绍,车上,各成员才商议这件重要使命,才规划这一天的行程。上午10点30分到达晋宁县公安局,调查委员会参加了“躲猫猫”舆论事件新闻通报会。在新闻通报会上,调查委成员在听完官方的书面通报后,表达了各自的疑问,该县公安局副局长和县检察院副检察长作出了回答。
“看守所对此事件是否应该负责任?”县公安局副局长阎国栋答:经调查了解后,首先,我们可以排除民警进行刑讯逼供和失职、渎职的问题。该案毕竟发生在看守所,有待纪委介入调查,一旦情况清楚,要对当事民警进行问责,我作为领导也应接受组织问责处理。
此外,针对犯罪嫌疑人的口供外,是否有其他物证?并有多名成员要求查看监控录像。对此,官方回答“有其他物证,但物证关乎该案件的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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