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听说过去菜场买菜还价,小贩不允就说买菜的是弱者的。”地铁公司总经理丁建隆在省人代会上大倒苦水,称“钉子户不是弱者,地铁公司才是弱者!”这一言论在网上一亮相立马遭到了诸多网友的炮轰。有网友调侃称:“这句话可以入选2009年最具创意的经典语录。”
在展开的调查中,有接近半数的网友不否认存在个别钉子户漫天要价的现象,但大多数钉子户还是有苦衷的,超过半数的网友认为钉子户是在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不应为地铁的损失埋单。
弹:强拆就是强买强卖
“极个别钉子户漫天要价,动不动就挂个煤气罐跟你玩命,一经媒体报道,好像他就成了弱者,其实地铁(公司)才是弱者!”针对丁建隆的言论,网友们有不同看法,“认为如果说别人是漫天要价,你可以不拆啊,强拆就是强买强卖”。网友表示:“房子的价格评估,不应以买入时的价格为准,而是按当时当地的实际价格,否则解放初的房子几百元买的,会给几百元了事吗?”有上海网友表示:“这叫一个愿买,一个愿卖,公民对自己的产权有所有权,有权决定价格,你不愿买可以不买。你要觉得人家价开得高你可以买别的地皮,除非补偿原位同面积,不然怎么保证公正?”
有广东网友表示:“试问:假设地铁每公里造价8万元,有人提出1万元收购,你不同意,就仲裁,就请求法院强制执行,可以吗?”
赞:迁就钉子户对拆迁户不公平
在骂声中,也有网友认为个别钉子户的要求“很荒唐”,且“一味迁就个别的钉子户,是对绝大多数拆迁户的最大的不公平”。
有广西网友愤愤不平地指出,因为自己个人的利益而影响上百亿的工程很不应该,“特别是修地铁这种对人民有利的好事。大多数人都能接受的赔偿,个别人漫天要价,不是敲诈是什么?”
北京网友则表示:“拆迁补偿国家有明确的标准,有些钉子户根本不理这套,就想着借拆迁一步登天,确实可恨。”
也有网友表示,“大多数人能接受的条件,少数钉子户就应当执行,不能为了自己个人的利益而影响国家建设,对这些影响国家建设的钉子户可采取法律程序进行制约,甚至要他们赔偿损失!”
建议:国家立法保护公用拆迁
在炮轰的同时,也有不少网友提出了中肯意见,辽宁网友提议:“在拆迁的时候让拆迁户自己找有关部门做一个房产价值评估,评估结果如果和你的评估结果一致,或相差无几,我想没有几个不讲理的。”
有江苏网友表示,钉子户是存在的,但在拆迁中受损害的市民也是不少的。希望国家能对此给予明确的立法,起码保证被拆户能有资金购买同地段的新房。对于漫天要价的钉子户,如果是纯粹商业住宅开发,应让开发商同钉子户直接洽谈价格。对于国家开发工程,比如地铁和道路建设等,可以按照拆迁标准强制实施拆迁。(编辑:吴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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