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广州市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每人每月可享受150元由政府发放的奖励金。昨日(10日),广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李文耀透露,《关于解决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问题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去年底获通过,待近期最终确定后即可颁布实施。
2009年前奖励措施各有不同
李文耀说,根据国家社保制度的变化,计划生育奖励政策也在不同时期有不同变化。目前针对2009年前退休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大体分为如下三部分:
1998年前,退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措施为每月加发当时月工资的5%;1998年至2008年的10年间,按原有政策规定的原则,以职工退休时上年职工年均工资的30%(无子女人员按100%)确定兑现奖励标准,由原单位一次性兑现,这部分兑现确有困难的单位,经申请、审核,由政府给予帮助解决;2009年1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父母每人每月发放150元奖励金。
新政策包括原政策未落实人群
李文耀提到,除了上述三部分奖励措施涵盖人群外,还有一部分政策未普及到的退休独生子女父母,总数为12万人左右,对于他们的奖励措施也按照新政策落实。
这12万人中包括8万多因单位关停、单位未按政策奖励等多种原因未能落实奖励的父母,还包括原政策未覆盖到的失业、个体户从业人员等3万多人。对于他们,将按照退休时间计算,分类纳入新政策包括的三部分人群中,落实奖励政策。
李文耀提到,目前计划生育部门正对这部分人群逐一进行界定,分期分批落实,核定成功后立即发放奖励金。为解决这部分遗留问题,市级财政将分三年一共投入12亿元,争取在今年5月份之前落实到位。
李文耀特别补充说,上述政策是《意见》中的主要部分,在没有最后拍板前仍有可能变动,一切要以政府正式颁布的文件为准。另外,广州外来人口出生相比户籍人口出生超出量自2006年起连年上升,如何管理外来人口出生率更为重要。
(编辑:马菁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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